2015年2月5日星期四

刘书庆律师会见李玉凤备忘录Ⅱ——李玉凤被刑讯逼供


今天下午来北京大兴看守所会见李玉凤大姐,大兴看守所限制律师会见的规矩越来越多,如果系亲属委托,只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还不行,还需要亲属关系证明。我质疑:第一这没有法律依据,第二上次我来的时候还没有这条件。他们回答说这是上个月刚刚出台规矩。争论无果,我只得拿出李玉凤大姐自己签名的委托书。警察还警惕的问这是她本人签名吗。我说当然是。

这些违背《刑诉法》立法原意,违反公权力法无明确授权不可为这一原则的种种奇葩规矩,既是公权力傲慢的外在表现,也体现出对律师缺乏起码的信任。

押身份证换入门卡进入真正的办理前台。在这里不仅要求我留下自己的电话,还要求留下单位固话,每次还要留下委托书,每次还要留下律师证复印件。真真无法测度公仆们立这么多规矩其初衷为何,刁难律师似乎是一件乐事,但身边的本地律师们都很配合,没有一丝怨言,我抱怨两句,后面的人还不耐烦。

办完手续,在等待提人时,赵学礼所长主动和我搭讪,过了这么久竟然记得我是谁辩护人,看来当初我拍照被他们围堵一幕让他们记忆犹新,赵所单独跟我聊了一会,说让我给李大姐做做工作,不要再绝食了,说他前天刚刚让看守所给李大姐做了全身体检,说明天还会再安排有针对性检查,说他们看守所也给公安和检察院做工作,尽快往下走程序,我说李玉凤完全无罪,程序不应该往下走。

见到李大姐后,先让她签了两份委托书,方便下次再来。然后聊起案件进展,说15129日检察院来提审她了,案件应该已经到了审查起诉阶段。然后谈起她被讯问的情形,李大姐被抓,众所周知源于在接新公民袁冬出狱时打了一条横幅:“欢迎袁冬从小监狱回到大监狱”,事件非常简单,但前前后后却被讯问了51次。其中109日和10日两日被三班倒疲劳审讯,从晚上8点到凌晨6点半,11日未提审,从12日到24日改为两班倒,从晚八点到凌晨三点到五点间,24号之后才改为白天提审。

尤其第一次提审时,李大姐受到了严重虐待,因她不认为自己有罪,拒绝被提审,就有七八个警察抬着她,把她外套给脱掉,只剩一件小马甲,她在铁笼装的审讯室冻得瑟瑟发抖,过了半小时,侦查人员递给她一杯热开水,说“喝了水就不会冷了”。喝水之后半小时就感觉特别兴奋,就特别愿意交流说话,一直到第二日凌晨7点,回去后特别困,想睡觉,但一碰到床就马上起来,头胀、像顶着一个很沉的锅,头像爆炸一样,老想撞墙,一吃饭就想吐,烧心、心慌、烦躁,想摔东西,24小时几乎不能睡觉,10日晚上,在铁笼似得讯问室里,两个男警察竟然也在这个铁笼似得审讯室里陪着她,吸烟吞云吐雾,她被呛得咳嗽,然后审讯人员又很关爱的递上一杯热开水。喝了之后,她再一次兴奋的表达、交流、喋喋不休,然后那些副作用仍旧如影随形。这种副作用状态,一直持续了20多天。我上次会见她时,她仍旧头脑不清醒,24小时睡不着,若没有《圣经》可读,她说当时真会疯的。

喝了这两次侦查人员递上的白开水之后出现的状态,她开始有了警觉。以后就自己带水,却每次遭到审讯人员的辱骂:“别再自己带水,别给脸不要脸”。
她严重怀疑被审讯人员投药。

当然她没有证据,对方作为专业的侦查人员也不可能留下什么证据。但人在做,天在看。当然我会代理李大姐控告,尽管他们不可能被惩戒。

李大姐一直断断续续的绝食,说已经被灌了两次流食。我劝她留得青山在,不要再折磨自己,毕竟她曾得过肺癌,要保持营养防止复发。她点头同意,最后说让代为向所有关心她的人致意,说她虽然断断续续绝食,但前天看守所给她做了体检,身体各项指标都不错,她说感谢神。

我说外面有很多人都在关注关心她,有人拜托我再给存一千元饭前,让她春节吃的好点,李大姐由衷感谢,但说她账号还有1700元,不需要再存钱。

这钱就暂时由我保管,下次会见她时再给她存上。明天上午去大兴检察院递交手续复制案卷。

这是今天整个会见过程,我流水记下来以作备忘。
                      
律师刘书庆
201524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