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向全国“两会”陈冤,我们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访民张王锁 、王会珍、赵勇华三人几经辗转绕过延安到了绥德,3月1日凌晨在火车站候车室,有工作人员问我们到什么地方?到北京干什么?我们有的说上访,有的说打工。工作人员接着打开我们三人的手提包,翻找到了上访材料。我们要买到北京的T42次车票,售票员说不卖到北京的票,我们就买了到吕梁的票。到了车上,我们到五车厢补了到北京的票,坐在一旁的乘警把我们带到餐车找空坐下,不准我们乱跑,乘警坐在一旁。
早晨8点多到了北京西站,乘警把我们带下车,早有十来个人守在餐车门口,带头的是延安驻北京办事处的一个工作人员,姓张,我们以前到北京上访认识这个姓张的。他们把我们三人带到车站旁一辆面包车上,由5个人押送,直接离开北京。
3月2日早晨7点多到了洛川。押送的人把我们交给洛川县公安局。据说这一趟洛川县要给押送的单位3万元。县公安局对我们3人进行了询问、笔录、训诫,在10点多把我们押送回家,由各人所在乡镇派人和车,昼夜轮流换班严密看守,不准外出。
2014年8月,我们要到北京上访,在延安火车站被警察从手提包里搜出上访材料,扣在火车站。洛川县凤栖镇政府两个工作人员开车赶到延安火车站,给火车站警察买了一条香烟,把我们押回洛川县。
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访民:张王锁 王会珍 赵勇华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