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义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中国在广泛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时,农村中农民也享有医保原本是该让人高兴,可以减轻农民就医困难问题,以减轻负担。但是,近日本网信息员得到网友投诉,并随后向一些参加农村合作医的农民核实,发现医疗费用中用合作医疗与不用合作医疗同等药下价格差距非常大,其中存在欺诈盘剥侵害参与合作医疗人权利的情况。
据广西桂平一网友跟本网信息员写信:近期,因为笔者年近九旬的母亲患头痛,笔者从医书录—中药处方,到私营药店购买两付,共花20元,效果尚佳。吾母亲自办农村合作医疗以来,从未使用过合作医疗费。因此,就到指定的广西桂平市某镇医院经医生处方,只字不改,同样购买两付与前等量的中药,除了从医保卡扣除药费外,笔者还得自掏现金支付7·50元。私营药店仅花20元的两付中药,在公立医院居然变成了79·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