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2015年3月3日上午,近百名股东到中共陕西省委请愿,在省委大门外高呼口号:“还我股金!”“还我股东权利!”“我们要见省委书记!”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讨论解决氮肥厂的资产处置等问题。
他们介绍说:咸阳氮肥厂原是一家国营企业,2000年进行了股份制改造,266名职工以出资入股的方式,购买了氮肥厂的资产,成为这个厂的股东。由于经营效益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我们厂在2011年后逐步停产,咸阳市政府在没有召开股东大会讨论的情况下,凭借行政权力,单方面将全厂近4千万元的设备资产评估为1400万元,于2014年3月将设备变卖,厂房等建筑拆除,至今没有对我们的股金进行任何赔偿。这是对我们股权的公然侵犯,给我们股东的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咸阳氮肥厂紧靠西安至兰州、咸阳至三原、铜川的公路,交通位置十分优越,地价很高,早就有人打这块地的主意。他们曾到咸阳市政府、市委上访,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