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因保护文物,监督政府拆迁,被人打伤的四川维权人士李宇,于2015年4月2日上午,与办案民警彭翔、孙皓一起,来到罗江县公安局伤情鉴定中心,作伤情鉴定。
法医张警官在询问了李宇现在的病情和看了李宇在医院的病情报告后说:“根据医院的病情报告和你现在的病情症状,还不构成轻伤和轻微伤,现在不能作伤情鉴定。”李宇说:“我现在听力下降,走路失去平衡,人是恍惚的。医院的出院证明也写的是进一步到上级医院治疗。我现在没有钱支付医院的治疗费,你们也认为打人者应该承担医药费。还有,我与打人者素不相识,更无冤仇,他们为什么要打我,这里面有没有背景。打人者是拆除公司的,拆除公司与县征收办是什么样的关系。如果拆迁工作一完成,拆除公司走了,到哪儿去找打人者,医药费又该谁来支付,你们到现在都没有对打人者进行调查,你们是想把这个案子办成无头案。”
但办案民警彭翔一再强调,他们没有权力强行要求打人者垫付医药费,只有等伤情完全好了,才在调解的基础上,赔付医药费。李宇说:“我现在没钱支付医药费,打人者又不垫付药费,我只好到派出所门口摆摊乞讨,筹集医药费。”
最后,法医要李宇到德阳等医院检查,以便进行伤情对比。办案民警也表示进一步调查案件情况,妥善处理。
李宇在走出伤情鉴定中心后,又到了公安局法制科,就3月18日有人私自撬开房门进入民居后报警情况进行咨询。法制科警号为027584的警察对李宇的询问情况作了记录。李宇强调说明,之所以报警,是因为今年农历腊月二十九,隔壁房间突发蹊跷大火,差点造成巨大火灾,因此怀疑有人撬门进入民居是图谋不轨。警察表示要调查情况,再作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