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2015年4月7日上午,一百多鑫和泰公司投资人到陕西省政府请愿,要求省政府出面,责成公安机关对鑫和泰公司不能支付利息、本金的问题立案调查处理,追回投资款。
鑫和泰公司投资人介绍说:“鑫和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为宋黎明,这个公司办有完备合法的工商企业经营、税收等执照,从2014年2月起在陕西的西安、渭南、咸阳、延安、宝鸡等市的县区广泛吸纳投资,年利率在13%至17之间,说是发展实体。《华商报》等大媒体也多次在头版通栏刊登报道,介绍鑫和泰投资公司以及宋黎明的实力和业绩,刊登多幅宋黎明与省内外政要、名人的合影,说宋黎明开办有超市、酒店、美发厅等等,如何兴盛发达,为社会做出了多大的贡献,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把自己辛辛苦苦积攒下的活命钱、看病钱、养老钱投资到鑫和泰公司。”
“到了2015年3月初,鑫和泰公司就不给我们投资者支付利息了,本金也取不出来。我们询问,鑫和泰公司办事人员说资金出了问题,再问什么,就不回答,也见不到宋黎明本人。我们投资人纷纷向鑫和泰公司办事机构附近的西安桃园路派出所、长安路派出所等报案,派出所都没有立案。据我们投资人自己的统计,给鑫和泰公司投资的人有两三千人,金额达到3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