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蔡瑛律师被益阳检察机关非法拘禁,刑讯87天,10月24日获释。2013年1月9日案件撤销。
蔡瑛律师因代理案件惹怒利益方,被益阳市检察院、益阳市政法委、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手握权力的领导故意构陷、徇私枉法制造了一起冤案。蔡瑛律师被拘禁87天,期间遭受刑讯逼供,身心备受摧残。
2013年5月,蔡瑛律师在新浪博客曝光87天酷刑实录,引起社会关注。同年8月5日,湖南省检察院组织益阳、沅江两级检察机关在湖南省司法厅会议室向蔡瑛律师赔礼道歉,承认立案草率、办案作风粗暴。此后,蔡瑛律师多次维权,但各部门纷纷推诿、搪塞,更有甚者宣扬、散布报复言论。
2015年1月8日,蔡瑛律师向沅江市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给与国家赔偿、消除影响、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3月18日,沅江市检察院下达不予赔偿决定书,称“监视居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申请人(蔡瑛)的人身自由,但没有给申请人造成较大的精神伤害,故不予国家赔偿”。
蔡瑛律师认为,沅江检察院不予赔偿的决定,罔顾事实和法律,包庇放纵了冤案制造者。鉴于此,蔡瑛律师决定展开蔡瑛律师国家赔偿案件专项维权行动,并将向网络和媒体同步公开维权。
蔡瑛律师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