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

西安市村民冯海文抗“城中村”改造强拆遭暴打 警察不破案 (图)


我名叫冯海文,是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办事处东祝村农民。2014629日一大早,我到玉米地里补苗,从公路上下来一个人走到我跟前,向我问路。我给这个人指了路,还掏出烟来让他抽。这个人跟我还没闲聊两句,趁我不备,突然夺走我的锄头,抡起就要打我。我一看不对劲,撒腿就跑,夺我锄头的人在后边紧追,把我撵到公路上,又有五六个持棍棒的人向我跑过来,围住我一阵乱打,我很快就被打倒在公路边,凶手乘车跑了,两辆车车牌都被蒙住。

附近干活的村民报了警,并叫来救护车把我送到医院抢救。医院诊断,我右臂尺骨骨折,左手大拇指骨折,右腿、左脚跟破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严重损伤。医治后,左手大拇指不能弯曲活动,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我在医院医治了24天,连护理费等花了三四万元。

我平常不与人结怨结仇,根本不认识这些凶手,遭此横祸,想来想去,与我不签拆迁协议有关,被打前就有人为我不签协议给我打过两次威胁电话。这是政府拆迁办常用的手段。

近八九年,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我们郭杜街道办的十几个村子进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我们东祝村也在其中,拆迁在2012年开始。大多数村民反对政府的拆迁“改造”,因为西安市规定,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村子才可以进行“城中村改造”,而我们村人均耕地还有一亩多。说我们村属于“棚户区”,就更站不住脚。村民的房屋都是近六七年建成的砖混楼板二三层新房,外墙贴磁砖,内部装修精致,水、电、卫生、互联网等齐全,村中道路、绿化、商店、文体活动设施等配套完备。这么好的新房、村子,为什么要拆?有什么可“改造”的?高新区管委会对这十几个村进行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主要原因就是经过“改造”后,把村民赶进高楼里,原村子的地皮有至少三分之二的面积可以腾出来,供政府倒卖、开发。我们这一带的土地每亩市价达到六七百万元。这十几个村子绝大多数根本没有列入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的名单,是高新区管委会擅自决定的,是违法的。

村民们每户数百平方米的房屋,拆迁后由政府建28层至33层的楼房安置,每人给七八十平方米的住房,5平方米的门面房。对原住房面积,每平方米补偿3001000元不等,由拆迁办单方面评估说了算。我们的房屋面积损失太大。农民住进高楼,咋样从事农业生产、收嗮、储存、交易?

拆房拆村,这么大的事不开村民大会讨论,不向全体村民公布法规、政策,不经村民讨论、发表意见、提出问题,村委会主任把村委会、党支部成员、村民代表带到外地,拆迁办、街道办干部跟着,开几天会,游山玩水,给现金、房屋的好处,叫“两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签字,就算通过决定了。几乎每个村都是这样的手法。

与大多数村民一样,我们全家无法接受高新区管委会的这种“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我们至今没有签拆迁“协议”,拆迁办在拆除邻居的房屋时,不理会我们的一再提醒劝阻,有意将我们家房屋撞裂,下雨天就漏雨。我与村民们一起,到拆迁办质问,到郭杜街道办、高新区管委会、长安区政府、西安市政府、陕西省政府上访,参加过两次几个村村民自发组织的“反腐倡廉维权大会”。这样,我就被内定为殴打恐吓警示其它村民的目标。

我多次找办案警察询问我被打伤残案件的侦查处理情况,至今没破案。我向警察提供了拆迁办给我打威胁电话的电话号码,对警察说我能指认出凶手,公安高新分局创汇路派出所警察说:“那很好么,你把凶手认出来,我们就去抓人。”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办事处东祝村村民 冯海文
              201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