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龚为民报道)上海维权人士魏勤被“寻衅滋事罪”坐2年3个月冤牢,出狱后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诉状,要求撤销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3)沪二中刑终字第759号、撤销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3)闸刑初字第615号,改判无罪。上月底,魏勤的申诉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见《驳回申诉通知书》(2015)沪二中刑监字第13号】。
据了解:2012年1月5日,魏勤到上海市海宁路1022弄49号“友放浴室”祭奠2008年因上访被关押在此81天折磨致死的王扣玛的母亲藤金娣。当时有警察在场拉起警戒线,维护秩序。祭奠活动有序进行,十分钟左右结束后自行离开。2012年7月1日,魏勤祭奠陈小明被迫害致死5周年。陈小明为上海访民毛恒凤出庭代理行政诉讼案子,当庭揭露上海当局侵犯人权的罪恶,而被上海当局毒打致死。
2012年9月25日,警察突然想起魏勤和王扣玛祭奠死者是一种“犯罪”行为,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魏勤和王扣玛刑事拘留,后来又更改罪名为“寻衅滋事罪”延长拘留。同年10月31日魏勤和王扣玛被闸北分局执行逮捕。
2013年9月17日下午2时,魏勤和王扣玛同时在上海市闸北区法院开庭审判,经历三小时庭审,魏勤被判刑2年3个月(于2014年12月24日刑满释放、王扣玛被判刑2年6个月,于2015年3月24日刑满释放)。
魏勤的房屋2002年动迁(上海市静安区东八块,北京西路近成都北路)时,石库门后厢房(12平方米带5.4平方米阁楼),3代人3只户口,只求安置款人民币20万元,被政府认为“要求过高”而一拖再拖,一直得不得解决。2003年5月,魏勤得知开发商周正毅以鼓励居民回搬,零批租取得该地的使用权(使用70年,每年支付1平方米土地1元管理费),魏勤坚持要求回搬。2003年5月30日魏勤的房屋面临强拆(因周正毅案发未实施,2004年6月22日被实施强拆。)
魏勤说:“到北京上访求解决问题,耗尽自己的体力,来回一次北京,对自己身体的伤害等于坐牢一周,在北京多待一天等于坐牢一天。我的观点是不必每月去北京,一年最多四次就足够了。”
魏勤联系电话:1366148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