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6日星期三

维权评论:青石(张磊律师):警察暴力失控将陷国家于万劫不复——关于黑龙江庆安警察枪杀访民的对话


路人甲:青石律师你好,想必你也已经知道黑龙江省庆安县警察在庆安县火车站候车室枪杀上访的访民一事,请问你怎么看?

青石:是的,在事件刚发生的当天,我就注意到了这一事件,并且,这几天以来,我也关注了关于此事的各种报道和各种说法。我认为这是一起非常重大的公共事件。

路人甲:那么你现在认为事件的发生原因、过程是清楚的吗?

青石:从现在的新闻报道和官方通报来看,事件因何发生、具体过程如何,还远远说不上清楚,仅凭官方的通稿式陈述,显然不能平息公众的质疑。

路人甲:公众有什么质疑的呢?

青石:就我的观察,公众质疑主要是:1事件发生的原因是什么?事件发生的过程是怎么样的?被害人有没有严重危害到其他公民或者警察的人身安全?被害人有没有袭警?如果有,是何种程度和方式的袭警?当事警察是否已经考虑和使用其他方式进行制止?警察使用枪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开枪之前有无依法鸣枪示警?有无必要直接一枪击毙?

路人甲:这些质疑有得到回应吗?

青石:对这些质疑最有力的回应,就是公开事发过程的监控录像,如火车站进站口之类的地方,应当安装有监控摄像头,但是目前,官方没有任何要公布监控录像的表示,反而是有消息称官方派出大量警察到处找当时的现场目击证人,要求相关人等删除事发时公民个人拍下来的照片、视频。

路人甲:这不是在掩盖事实吗?

青石:如果当地官方真的有这个行为,那就是在掩盖,那就让人更有理由怀疑事发过程并不是如官方通报所称的那样,不然,官方没有必要去掩盖事实,如果当事警察当场处置没有任何问题,那么,由第三方公民个人独自发布出来的相关照片、视频,恰恰可以更好的证明警察处置没有问题,可是官方为什么不但自己不公布,还要极力阻止其他公民掌握、公布事发现场照片、视频呢?

路人甲:有律师认为当事警察已经涉嫌故意杀人,请问你怎么看?

青石:在官方公布完整视频之前,根据被害人为访民的身份、带着老母亲和三个孩子乘车、官方极力掩盖事实销毁证据、以及官方通报的过程(除掉官方的话语杂质)来看,我个人认为当事警察不排除故意杀人(直接或者间接)的可能。

路人甲:也有人认为可能是警察遇到现场事件后紧张过度,处置不当,仓促开枪造成死亡,警察并无什么大错,更说不上故意杀人。

青石:可能有不少人都持这种观点,但是这种观点是危险的,这种观点过于善意的去理解警察了,中国很多地方的警察以往种种表现已经表明了他们不值得、不能够那么善意的去理解,并且,恶猜公权应当是一个公民应具有的基本思维,也是世界通行的政治文明规则,只有通过质疑、问责、监督,才能对公权构成一些制约。怀着天然的无理由的善意去替公权力考虑甚至是开脱,那是政府本身及他们的顾问干的事情,不是公民和独立知识分子或者专业人士应该做的事情。

路人甲:我注意到济南周云昌律师搜集统计了近年来发生的多起警察枪击案的处理情况,发现对于警察枪击事件,都处理得比较轻,比如深圳某警察设计枪杀与其有怨之人后谎称击毙抢劫现行犯,结果也只是被判死缓。其他还有不少根本没有被处理的。

青石:不但如此,而且,近年来,因为社会矛盾加剧,各种冲突增加,且有恐怖事件发生,官方的态度似乎是在明确一个基本倾向:鼓励警察开枪。这种倾向的提出以反恐为理由似乎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是,在中国这种对警察权力的有效约束几乎阙如的情况下,一旦开了这个口子,那么受害最多、最直接、最严重的,就必然是中国的普通民众。如黑龙江庆安的徐纯合这种底层民众。

路人甲: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前几年贵州警察张磊枪杀两名村民时,当时现场发生了一段对话,村民说“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但是警察张磊用五枪回答了这两个村民,五枪把这两个村民当场打死,而警察张磊只是以“防卫过当”被判处了八年有期徒刑。

青石:贵州警察张磊(很抱歉我也叫这个名字)对这两个农民的五枪,终结了几千年来中国农民(人民)的一个最朴素但也最艰固的正义认识:“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这五枪也终结了“没有犯法就不会有事”的几千年传统,开启了一个“你没有犯法我也可以打死你”的新的警察暴力失控的时代。这五枪是划时代的枪声,它宣告了正义的死掉和邪恶可以横行的时代的开始。

路人甲:你是不是担心如果警察权力失控,开枪事件增多,会危害到整个社会全体公民的安全?

青石:是的,如果不对每一起警察开枪的案件全面调查,谨慎处理,传导出“鼓励开枪”的信息,那么将对全中国的警察的心理造成巨大的导向性影响,将会使本来就几乎没有有效外部约束的警察暴力更加容易滥用,那将是全体中国公民(除了少数权贵)的恶梦的开始。以后访民、拆迁户、权利受到损害的维权者、甚至律师、记者,只要某些掌握公权者不喜欢你,那么就可以很容易的设计让你与警察“发生冲突”,然后诬你袭警,然后,一枪击毙!太可怕!

路人甲:你是不是把这个结果想得太严重了?

青石:一点也不严重,这是完全符合逻辑的走向,如果鼓励开枪成为趋势,警察暴力特别是用枪的暴力没有得到有效约束,那么这一天很快就会来临。如何没有外部有效约束,任何有权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现实中甚至有不少警察沉溺在以逞强耀威为乐的变态心理之中。

路人甲:在国外不少国家,警察对于反抗警察和袭警的,都是可以直接开枪的。

青石:那是因为国外不少国家公民是有持枪权的,枪对于警察会造成直接生命威胁,所以对于警察需要更多的授权,但是在中国,在不少地方买菜刀都需要实名制。而且,在政治制度成熟法治完善的国家,警察只是履行本应属于警察的职责,所以需要赋予其应有的权力,国外的警察不需要参与强拆,所以不会像辽宁盘锦的警察枪杀被征地农民这样的恶劣至极的事件发生。有些人认为警察针对公民使用暴力的标准应当与国际接轨,但是在警察的政治定性、职业道德方面却不提中国警察与他国警察的显著区别。

路人甲:那你认为警察应当如何才能使用枪支?

青石:现实情况确实千差万别,不可能一概而论,但是,有一些基本原则应当是无疑问的,那就是:能不用枪就不用枪,尽最大谨慎,在无别的选择的情况下才能够使用枪支,而且开枪之前一定要鸣枪示警,首先选择非致命部位打击。还有就是要遵守比例原则,即警力的使用必须要与对象行为的危险性成比例。

路人甲:你认为这个事件会如何发展下去?

青石:不会如何发展下去了,虽然有一些公民(如屠夫等)和律师(如谢燕益律师等)在努力探究事件的真相,但是强大的维稳机器已经开动,事情会在安抚被害人家属、慰问奖励当事警察、压制围观者言论、糊弄、引导社会舆论的组合维稳手段之下很快沉寂下去,而下一个徐纯合,很快会再次丧命于失控的警察枪口,惨烈无比的横尸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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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文部分内容参考了谢燕益、刘书庆、燕文薪、张庆方诸位律师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