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因声援香港被抓捕后检察院不予起诉释放的深圳维权人士汪龙,就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针对他做出的《虚假户口告知书》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汪龙对信息员发表了作为首先感受到“立案登记制” 的感受,汪龙说:刚才去龙岗区法院起诉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结果等了将近一个小时,最终还是没有当场登记立案。
立案法官跑了半天,去找了庭长,最终给我的答复是,行政案件都要他们庭长决定的,但是庭长没在就没办法决定当场登记立案,所以只能先接收材料。跟以前的变化仅仅是多了一份《收文通知书》而已。
5月5日下午16点24分,接到了龙岗区法院立案庭的一名叫做何丽敏的工作人员,以 075528923292打过来的电话,问他的户口现在到底还有没有被注销?汪龙说可能还没有注销,只是身份证暂时还能正常使用,具体他也不清楚。何丽敏说:希望汪龙的户口真正彻底被注销之后再来起诉,但汪龙坚持还是要起诉。
据汪龙介绍:出狱后,他接到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给他发出的 《虚假户口处理告知书》,告知因为他的户籍资料虚假,要注销他在深圳的户口。
但汪龙认为:他于2014年4月在龙岗分局所辖新城派出所登记户口,所登记的户口信息全部属实,向公安机关提交的登记材料亦全部真实有效。
但龙岗分局的人口管理科,于2015年3月23日向汪龙送达其作出的《虚假户口处理告知书(编号:0000014)》,该告知书称汪龙“登记的户口违反有关户口管理,属于虚假户口”,龙岗分局将注销该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