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吴博报道)贵州省安龙县龙广镇安叉村的陈龙,在6.4前夕,因转发关于6.4的帖子和视频以及香港占中的帖子和视频,被行政拘留十日。
2015年6月3日下午3点过钟,陈龙正在帮助公司运输蔬菜,正在休息的间隙,一辆警车开到陈龙面前,将陈龙带到派出所。
警察拿出打印的陈龙转发的关于6.4的帖子和视频以及香港占中的帖子和视频的材料,说陈龙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对陈龙进行了7个小时的连夜审讯,审讯从晚上9点钟一直到第二天凌晨4点钟,随后,警察向其出具了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同时,查抄了陈龙的住处,收缴了陈龙的手机、电脑硬盘、两本关于炸药化学与制造、器材起爆的书籍。直到6月22日,公安才将手机还给陈龙,并要求陈龙不得更换手机号码,并不得将被拘留的事情说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