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5日星期六

福州当局压案超过5周年,人权律师林洪楠要求法院尽快结案(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健报道)福建德高望重的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林洪楠先生,是一位代理过包括“福清纪委爆炸案”、“退役军人陈信滔遭公安联手黑社会抢劫案”、“福建三网民案”、以及福建三网民被构陷的“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案”等案的人权律师,今年已经74岁高龄。

就是这样一位为维护国家宪法法律实施而深受社会敬重的人权律师,居然因为已经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的“福清纪委爆炸案”的两份证据,被福州市司法局以“泄露国家秘密”报复性处罚!已经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中质证的证据何来涉密?如今“福清纪委爆炸案”被判定冤假错案,亦佐证了当年公安与公诉机关指证吴昌龙、陈科云、谢清、杜捷生等人的证据属于不折不扣的伪证。

为了洗清自己被“处罚”的不白之冤,人权律师林洪楠将福州市司法局告上了法庭。五年前的2010722日,人权律师林洪楠诉福州市司法局乱作为一案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国各地的维权律师达几十人、已经几百位维权律师抵达福州,要求旁听该打压人权律师的司法丑闻案!而,福州当局居然出动大量公安、便衣、保安等封锁台江区人民法院的所有路口,禁止包括福州市民在内的所有人进入法院500米内的地方,开创了司法秽史的里程碑!让公开开庭审理拦路、封锁、截人等不允许公众旁听的手段成为常态。


当年庭审的经过当然是不言而喻的,正因为此,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居然在长达5年的时间拒不作出判决,即使是“福清纪委爆炸案”已经推翻,涉案第三人昭雪!五周年了,人权律师林洪楠再次向台江区法院发函,要求尽快结案,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