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龚为民报道)2015年7月1日上午,上海29名人权捍卫者(详见签名单)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冒雨从各区赶到上海市徐汇区桂林东街99弄15号与维权先烈陈小明的父母及妹妹陈伟华一起祭奠被上海当局迫害致死8周年的陈小明。仍冤沉海底,家属至今未讨到说法。
据了解:陈小明,男,1953年生,是上海著名人权捍卫者,因自己和父母兄弟的住房〔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长乐路445基地〕于1994年被徐汇区房产经营公司非法强拆后,并没有被强权所压倒,而是顽强地自学法律,依法维权。在陈小明的不懈努力下,法院最终撤销了徐汇区政府违法作出的强迁令。尽管徐汇区政府对违法行政行为并没有给予任何纠正,但在权大于法导致行政诉讼艰难的现实下,上海众多遭强迁的受害者在闻听陈小明胜诉讯息后纷纷登门求助,善良且富有正义感的陈小明便热情义务帮助受害者写诉状、并出庭代理诉讼。
为了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也为了帮助其他遭公权力侵害的居民讨回公道。陈小明用一个个违法拆迁的事实向中央各有关部门反映举报上海市政府官员官商勾结、强抢公民住房的违法行径!并勇于接受国内外媒体釆访。于是上海市华丽的GDP外衣下官商勾结、违法强拆老百姓住房等行径都源源不断地在互联网上曝光。上海当局非但有错不纠,反而恼羞成怒对陈小明下毒手灭口!
2006年2月15日陈小明遭秘密绑架,并以“涉及国家机密”为借口不准律师会见,也不给家属任何法律文书,直至2006年7月被构陷“寻衅滋事”罪名批捕,拒绝律师会见,并恐吓将判其10年以上徒刑。陈小明是司法腐败的直接受害者,被上海当局打死后留下了无依无靠的年老的母亲和年幼的儿子。在陈小明被迫害致死前,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445基地动迁中就发生了雇凶杀人案、上海麦琪里动迁中发生了纵火杀人案等。
纵观陈小明烈士当时被司法迫害的整个过程,完全是权贵们精心设计的一起司法迫害的阴谋:
上海当局采取秘密绑架、关押和抄家,实行先抓捕刑讯逼供,伪造证据、罗织罪名的“有罪推定”,最后以蓄意捏造的“扰乱法庭秩序罪”定案。该案罪名在审理中一夕数变,所指称的〔代理辩护毛恒凤行政诉讼一案中〕“2004年10月28日的法庭”根本就不存在( 附 2009年3月与2011年10月致上海高院刑事再审申请书。至今委托代理律师与亲属没有收到上海高院的书面答复 〕。
2004年,正在上海市女子劳教所中囚禁的计划生育政策受害者毛恒凤就杨浦区政府大桥街道办事处作出撤销自己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违法行政行为,向杨浦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在法院受理了毛恒凤的诉讼后,陈小明先生接受毛恒凤委托,决定为其出庭代理。
2004年10月12日,毛恒凤的丈夫吴雪伟收到杨浦区法院送达的“出庭通知书”,载明毛恒凤诉大桥街道办事处一案将于2004年10月28日上午九点在上海市女子劳教所开庭审理。收到“出庭通知书”的吴雪伟赶到上海市女子劳教所,会见了妻子毛恒凤,得知作为当事人的妻子也收到了杨浦区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但该“传票”与吴雪伟收到的“出庭通知书”除案由与时间完全一致外,开庭的地点却由上海市女子劳教所变成了杨浦区法院第六法庭!发现杨浦区法院居然送达阴阳传票后,吴雪伟立即致信给杨浦区法院行政庭庭长,提出同一案由、同一时间开庭的案件,怎么会出现两个开庭地点的异议,但行政庭在收到书面异议后没有作出任何答复。
2004年10月28日上午九时,作为受委托的陈小明与毛恒凤丈夫吴雪伟,及40余位希望通过旁听学习法律的民众准时到达上海市女子劳教所。劳教所的工作人员和领导一看突然有这么多人“光顾”居然感到莫名其妙,了解情况后才知道大家是来参加庭审和旁听的,就立即打电话到杨浦区法院核实。直到上午9时50分,杨浦区法院行政庭的庭长曹渊冰与(2004)杨行初字第64号行政诉讼案合议庭法官之一的刘亮才匆匆赶到,而该案的审判长张胜凤与另一位合议庭法官袁芝田,以及书记员王莹都没有出现。庭长曹渊冰与法官刘亮赶到后,没有任何解释,就对着毛恒凤的丈夫吴雪伟说:今天的庭不开了。当毛恒凤的另一位代理人付女士向刘亮提出了“为什么突然宣布不开庭,这符合法律程序吗?”的质问时,刘亮直接就推搡陈小明和付女士,导致付女士当场受伤(有当时的报案记录与验伤证明)。旁听的民众见法官如此知法违法蛮横无理,既激起民愤,抗议法官的暴力行径。陈小明“扰乱法庭秩序”了吗?从杨浦区法院于2004年10月12日故意送达阴阳传票,到劳教所都不知道2004年10月28日有开庭的事实,再到审判长都始终没有出现在所谓开庭现场,所谓的劳教所开庭审案根本就不存在!如果连法庭都不存在,那么何来扰乱法庭秩序?而且,当初法院接到劳教所电话后,从杨浦区法院赶到劳教所的时间是50分钟,这与法院到劳教所的路程所需时间完全吻合,佐证了所谓的开庭极有可能就是为了制造事端,为日后对陈小明实施司法迫害做一个铺垫。
2007年1月9日,上海市卢湾区法院在公诉人不能提供现场监控录像的情况下,为了权贵阶级的利益,以“扰乱法庭秩序罪”枉法判处陈小明有期徒刑两年;2007年3月15日,陈小明的上诉被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驳回。
2007年7月1日,已经被残酷折磨得奄奄一息的陈小明,也就在保外就医仅仅两天时间,在医院惨烈地喷血而亡。陈小明被迫害致死后,其年迈的父母亲在上海人民的支持下继续提起申诉。2009年3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由院长负责的审监庭,继续违背起码的良知,作出驳回申诉裁定。
2009年3月15日,陈小明的父母亲向上海市高级法院第一次提出了刑事再审申诉状,但该院坚持司法不作为。
2011年,陈小明远在日本的妹陈伟华专程回国,协助父母亲替陈小明申冤。皇天不负有心人,陈伟华终于获得了当年女子劳教所“开庭”现场的完整录音,在该录音中,清楚地记载了曹渊冰打人在先,而陈小明在现场总共只说了5句话,不要说没有当局指控的事先“煽动”,更没有任何的“喊口号”行为。至此,陈小明被构陷已彻底真相大白!在取得足以彻底推翻一审判决的新证据后,陈小明的父母亲立即第委托北京人权律师李方平、李仁兵,于2011年10月9日再次向上海市高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请。但,既然权贵的目的是为了杀害陈小明,市高院也只能继续着司法不作为!即使是陈伟华多次专程回国,并接二连三向上海市高院审监庭递交和邮寄“刑事再审申请书”,但4年过去了,由院长负责的审监庭依然无视邵金花老人的痛苦,拒不依照法律规定对该案进行再审。
陈小明虽然倒下了,千万个“陈小明”站起来了!陈小明烈士的维权精神激励着上海维权界所有受公权力侵害的每一个人不惧强暴,勇于向国际社会和媒体揭露中国上海暴政的黑暗和腐败。
在悼念陈小明的时候没有忘记其他一些为了维护自己的住房权、生存权、财产权而遭上海当局迫害付出了生命的有:孙玉兰、郁楚单、腾金娣、王荣庆、陈宜栋、周敏珠、段惠民、蔡新华、蔡百金、龚宜富、明素珍、杭小妹、朱佩玉、杨碧澜父亲、承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