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2015年7月6日,数十名陕西黄陵县车主顾不得炎热,再次到陕西省政府上访,反映黄陵县政府蛮横无理的做法,要求县政府要么给他们续户,继续保留他们的运营权,要么就赔偿他们原有运营权的损失。他们承受不了两头遭受这样大的损失。
陕西黄陵县出租车主介绍说:
黄陵县城现有合法运营的出租车96辆,隶属于龙乡出租责任有限公司。从2014年开始,黄陵县政府就要实行一套新的出租车管理和运营方案,主要内容是:现有的运营期限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出租车,运营权全部由政府收回,政府将对全县的出租车运营重新招标,出租车主要继续运营,必须向中标的出租车公司缴纳8万元押金,每月缴纳4500元的承包费。这个方案的目的是将出租车所有权由个人收归公司,达到运营的进一步垄断。至于说到新运营公司将通过招标产生,在我们国家,无数事实证明,这种“招标”有什么公开、公正可言。
我们现有的出租车经营权,连同车辆,是花了二三十万元购得的,黄陵县人口只有十多万,县城只有四万多人口,加之经济不景气,出租车经营非常艰难,一个车两个司机不分昼夜跑,一天收入也只有二三百元,加上各种税费,收入只能勉强够日常生活开销,车辆运营权的投资根本就没有收回来,按照政府的管理新方案,运营权被收回,不予补偿,我们购买原运营权的债务如何偿还?重新加入运营,拿什么缴纳8万元的押金?一个月能收入多少,还要交4500元承包费?政府这不是在两头切我们吗?
政府的这个方案从一开始就受到我们全体车主的反对,从2014年4月,我们出租车主就不停地集体上访,县委县政府上访过多次,延安市政府上访过3次,到西安陕西省政府上访过2次,北京国务院信访局上访过一次。县政府坚持要实行出租车管理的霸王条款。
2014年8月3日,县客运办3名工作人员,在呼家湾汽车修理厂,以未穿工作服为借口,把车主刘双元打得满脸是血,不能动弹。刘双元被送到医院抢救。当时有其他车主打110报警,警察不来;车主们到县政府信访局反映,信访局不管;车主们找到县委,当时县委主要领导正在开会,警察赶到县委,抓走车主王明清、陈武强,罪名是“私闯会场”、“酒后寻隙闹事”。 王明清、陈武强被关在派出所24个小时,连续审问了四次,直到第二天下午才释放,什么拘押手续都没出示。8月4日到6日,全体出租车主罢运三天表示抗议。警察到车辆罢运集中停放地,强行拖走车辆,雇佣其他人员运营。
2015年6月30日,我们车主再次集体到西安,向陕西省政府投诉,县上有关领导到省政府信访室,表示回黄陵县解决问题。然而到了7月3日,县政府就正式公布张贴出了《出租车运力投放的实施方案》,这个《方案》与以前口头传达的方案相同。县政府就是这样回答我们的上访要求的,就是这样解决我们反映的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