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5日下午15时55分,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局和潍坊市公安局(至少5名)警察,到我们单位来找我谈话(明明就是审讯,但他们非说是谈话)。
审讯以济南公安局为主,潍坊市公安局作陪。开场白:今天我们不是因为你家的事情来的,主要是想向你了解一下于新永(山东济南人权捍卫者)的事情。你不要有什么思想负担,希望你主动配合我们。关于案件的事你有权选择不谈,但是于新永的事你要配合我们。
问:你认识于新永吗?
答:认识。
问;你们是怎么联系上的?你联系的他还是他联系的你?
答:无可奉告。
问;他什么长相?多高?
答:不知道。
潘姓警察很恼火嗓音提高200倍,来硬的威胁我。我说:“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他很是恼火的反驳我,说是当兵时就是大嗓门,我们相互拍了桌子。
此时又进来一个警察“做我的思想工作”,我不语。
过了一会潘姓警察问我:“你情绪稳定了吗?能配合我们工作吗?”
答:我情绪一直很稳定,坐在这里就是配合你们。
问:去年12月份,你父亲案件的研讨会视频你参加了吗?
答:参加了。
问:谁组织的?
答:无可奉告。
问:开研讨会的资金是谁出的?
答:无可奉告。
问:研讨会来了多少人?
答:不知道,,你们己去看,网上的你们封了,但我相信你们能看到。
问:当时募捐了多少钱?谁开的卡?
我摇头不语。
僵持一阵后我说:“关于于新永的事你们不要白费力气了,我无可奉告”。
潘姓警察厉声威胁说:“如果我们查出来你们有什么违法的事情,你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谈话持续进行了3个小时。
发表一下感慨,他们口口声声的“依法治国,依宪治国”要通过正规途径解决问题合理合法的反映你的诉求。但问题是我们有法可依吗?有法律吗?只有权大于法,动不动就是党委政府插手此事怎么怎么滴……,我们要相信政府相信我们的国家……,可政府可信吗?
最后,我想说:除非他们能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处理事情,不要动不动就制造什么冤假错案,我才能相信他们,否则是不可能再相信他们了。
丁汉忠的女儿:丁玉娥
2015年7月15日晚
于新永:就济南警方调查丁玉娥女士的公开信
惊悉若干济南警方人员昨日百里迢迢去潍坊调查我老于的情况,鄙人以为很不妥。同在一个辖区的民警与居民,有什么事情不能沟通,非要背靠背的去吓唬一个年轻姑娘呢?人家一个普通女工,还没结婚,还要嫁人,你们这么做于心何忍?
感觉到你们有一种疑人偷斧的心态,看我老于等人的说话办事,总像个贼一样。其实我们是怀着可以告人的目的的,就是在去年年底召开了(丁汉忠案)法制研讨会,希望能抢救一审已经被判死罪的丁汉忠的性命,希望能减少丁汉忠的刑期。
为达到此目的,我们特意向潍坊市司法局和潍坊市法院发出了邀请,诚邀他们与会跟公民们共商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希望济南警方既然过去潍坊了,也一并了解一下那两个没有与会也没有打招呼的机关单位,将其原因公布一下,让我们终能百思得其解。
丁汉忠案法制研讨会的三十多位与会者,目前尚未有被捕的(个别有被捕旋即释放了),说明我们的研讨会是正能量的,开启了国内未有律师参与的纯民间法制研讨的先河,没有扰论社会公共秩序,没有寻衅滋事,没有冲击国家机关。希望济南警方将此经验向央视推荐,以贯彻执行习近平主席依法治国的方略。
这个会议自始至终都是我老于操持的,其他人包括丁玉娥女士都是被动接受的,请不要再为难他们了。我们以区区四五千块钱办成了这么大的事情,达到了习主席的“反四风”要求,应该上山东电视台予以大力表彰。
山东是上访大省,听说湖北省正在试行让律师们介入涉法涉诉信访事宜。鄙人以为,律师是靠收取律师费进行案件代理工作的,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个别不爱钱的维权律师除外),而上访者大多为极穷之人,请不起律师。现在对于访民除了政府压制,就是访民上访,似乎是陷入了一种两难境地,各地方政府首脑都很头疼。此次潍坊法制研讨会与会者大多为访民,济南警方此次去潍坊调查我老于,是否也一并调查了如何处理信访问题的解决途径?可不可以集中坐下来谈呢?
最后希望济南警方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以高度负责的心态去帮助济南市民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而不是去故意激化矛盾,造成上级领导不愿意看到的官民情绪高度对立的局面。
济南市历下区
公民 于新永
2015年7月16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