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独羊岗乡欢同村村民,从2009年起,村民郭建花、王兵般、王荣福、何建林等,就逐级向党委、纪检委、政府揭发举报村干部贪污、侵吞、吃喝嫖赌、欺男霸女、横行乡里的种种罪行。由于乡县干部的庇护,被举报人没有受到查处,举报人却屡遭打击迫害。近两年,习近平主席指示反腐败要坚持“老虎”、“苍蝇”一齐打,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要有敢于碰硬的决心、恒心,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李克强总理表示:腐败是人民政府的天敌。习主席、李总理的指示,鼓舞我们再次将我们身边的腐败向中纪委、国务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机构部门举报。
我们欢同村原支书赵根良、村主任王军虎、现任村支书王树奇的主要严重问题:
一、原村支书赵根良在任职期间,未经全体村民讨论、研究,未得到村民同意,将我们村六十亩基本农田,以每亩十二元私自承包给他人,从中牟取每亩二百三十八元的暴利,六十亩共计谋取一万四千二百八十元的暴利,相当于现在108560元。
二、原村支书赵根良、村主任王军虎(已死)、现村支书王树奇任职期间,将三百亩河滩地由他们三人股份承包,并将三百亩地谎报为八百亩,骗取国家八百亩植树造林补偿款。这三百亩河滩地一棵树也没种,按每亩一百元补偿款计算,共骗取植树造林补偿款八万元。
三、赵根良等人将全体村民集资、出力、出物建的学校卖给外村,致使本村孩子不能就近上学,由大人送五、六岁的孩子到外村上学,你说赵根良等人缺德不缺德!
四、赵根良贪污国家退耕还林补偿款。村集体所有的二百多亩承包地退耕还林,国家每年给村民的补偿款,村民只领取了二年,二年后就再没领到。
五、全体村民已种植了二十八年的河滩地,经过多年种植改造地肥苗壮,果树已到盛果期。2007年,赵根良依仗职权强迫村民接受将这块地卖给以他为首的几家股东开办磁铁粉厂。这块地后来以一百八十五万元卖掉,全体村民没得到分文的好处,赵根良等人却因参份入股谋取了很大的私人利益。这块地因污染而荒芜,至今没有恢复农业耕种,给国家和村民遭成了多大损失!
六、在村村通公路项目中,上级政府拨款让我们村修公路。村委会、村党支部借此虚报冒支,偷工减料,中间不修、两边修,修了一半就没钱了,村支书王树奇将石灰、砂子等材料让其亲戚拉走。
七、赵根良被撤职后,仍利用其关系及同伙、家族的势力寻机贪污敛财。2013年,各村打自来水井,签定的协议是二百米深,我们村村民普遍反映井深不到一百五十米,且水质极差。打井有赵根良和独羊岗乡书记陈彦军的妻弟的股份。打井按深度计价,每米多少钱、每增加多少米增加多少钱都有规定。我们村的井只打了不到一百五十米,仍按二百米深收费,每口井多收五十米的钱。
八、赵根良和王军虎狼狈为奸,将全体村民集资兴建的能灌溉两千亩农田的三个大蓄水池占为己有,谋取私人名誉和利益。对国家给予农民的高压电线没用完私自卖掉,所得钱款装入他们
九、赵根良和王军虎滥用职权,滥批宅基地从中谋取私人暴利。
十、计划生育滥罚款,谋取私人暴利。
十一、村办搅拌机厂和搅拌机被王军虎私自卖掉谋取暴利。
十二、搅拌机厂厂房木料被赵根良侵占贪污,谋取私人利益。
十三、赵根良依仗职权吃喝嫖赌、欺男霸女。对丈夫在外工作的村民郭建花多次侮辱、调戏、猥亵、欲奸污,郭建花被逼得于2008年在独羊岗乡政府大院喝农药自杀,后被医院抢救过来。赵根良兽性发作,为奸淫付兰花,将付兰花丈夫逼死。付兰花三个姐妹在本村敢怒不敢言,逼得付兰花另嫁到外村才得以安生。乡政府主要责任人对这类事置若罔闻,不作查处。
十四、赵根良指使青年王小娃替自己寻隙杀人,承诺事成之后给王小娃好处费。致使王小娃持刀杀人,误杀了劝架的宋海阳,王小娃被判十七年有期徒刑。公、检、法机关未追究赵根良指使杀人的刑事责任。
以上列举的事实,充分证明被举报人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民告官难”。自2009年起,村民就开始向上级党、政、司法机关举报,但因乡党委书记赵英海、陈彦军等与被举报人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徇私舞弊、互相包庇,举报了多年,才免去了赵根良的职务,至今未查处和追究赵根良等人的刑事责任。依照党纪国法,应该追究赵英海、陈彦军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
赵英海、陈彦军徇私包庇,对赵根良免去职务后,又违反组织纪律,将赵根良的同伙王树奇指派当了欢同村支书,将赵根良的侄子赵之建指派当了村会计,仍然维持着乡村同伙、家族势力把持欢同村权力、一手遮天、为所欲为的黑暗状况,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赵根良、陈彦军、王军虎等人至今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
行唐县公安局、行唐县法院、独羊岗乡政府、派出所为包庇欢同村原支书赵根良欲奸淫村民郭建花的行径,对郭建花实施了一系列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打击陷害,截访、拦访、扣押身份证、非法关押、杀人灭口(未得逞),等等,将郭建花两岁的小孙女吓得急惊风不予治疗,至今不知是死是活,死不见尸,活不见人,逼得郭建花在欢同村无房居住、无法生活,无家可归,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身、精神伤害,花甲之年被迫流落在外,靠打工维持生活和上访。
2014年12月11日,郭建花在北京向公安部举报网站举报,2015年1月24日再次举报;2014年12月14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通过网络查询,举报材料已转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处理;向最高人民法院举报,得到回信说举报信件已收到,并感谢郭建花的举报;向国家最高机关发出举报的电子邮件七个,发帖子一个,已投递至窗口;向中纪委举报,中纪委让郭建花向有关机关提交举报材料。这些举报至今已超过八个月的时间,泥牛入海无消息。
郭建花在最近半年多继续上访的过程中,又遭到腐败官员更加灭绝人性的报复陷害,被截访、殴打、绑架,甚至有人故意制造车祸,欲杀人灭口,郭建花幸免一死。她在今年“两会”期间再次进京正常上访,被行唐县公安局行政拘禁十三天。我们要求依法追究县公安局领导、行唐县政法委书记领导责任。
依照习近平主席清除政法领域害群之马的命令,清除周永康在全国的余毒恶种,以正党纪国法,我们要求党和政府首长对我们举报的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和问责追责,为党、为国家、为人民、为受害人惩治贪污腐败份子,由被控告人向受害的村民赔偿全部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以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
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独羊岗乡欢同村村民
郭建花 王兵般 王荣福 何建林 付同海等共七十八名举报人
2015年8月10日于北京
附 举报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