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5日星期三

内蒙访民被控敲诈镇政府案看守所不准律师会见 律师提起控告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585日星期三,本网获悉:昨天(84日)舒向新律师就其代理的内蒙访民被控敲诈镇政府案,看守所不准会见其会见当事人对看守所进行控告。

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保康镇保六村赵艳波及丈夫刘廷文,因所谓涉嫌敲诈勒索罪于2015728日被羁押于科尔沁左翼中旗看守所。赵艳波儿子刘横飞向舒向新律师介绍:其父母是访民,已经上访多年,保康镇政府给他父母一些钱后,又指控他父母敲诈勒索政府。

201584日上午8时,舒向新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专用介绍信和赵艳波儿子刘横飞的委托书,赶到科尔沁左翼中旗看守所,要求会见赵艳波遭拒。为此舒向新律师对看守所展开控告。


附: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舒向新,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科尔沁左翼中旗看守所

复议请求
1、依法确认被申请人201584日接受申请人会见手续后,以“律师证未年检”为由不允许申请人会见赵艳波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2、依法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及理由

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保康镇保六村赵艳波及丈夫刘廷文,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于2015728日被羁押于科尔沁左翼中旗看守所。赵艳波儿子刘横飞向申请人介绍:其父母是访民,已经上访多年,保康镇政府给他父母一些钱后,又指控他父母敲诈勒索政府。申请人舒向新律师2011年也曾被指控敲诈政府。因为身受其害、同病相怜。申请人义不容辞的表示愿意为赵艳波夫妻敲诈政府一案提供帮助。

201584日上午8时,申请人携带律师执业证、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专用介绍信和赵艳波儿子刘横飞的委托书,赶到科尔沁左翼中旗看守所,要求会见涉嫌敲诈勒索罪在押犯罪嫌疑人赵艳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申请人携带“三证”要求会见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却以“律师证未年检、尚需请示”为由不允许申请人会见,留下了申请人律师证复印件和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专用介绍信,表示48小时内答复是否安排会见。201584日上午946分,被申请人通过“18647574416”的电话给予答复,表示:“经过请示通辽市司法局,律师证没有年检的,不能安排会见”。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以“律师证未年检”为由,不允许申请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赵艳波违法。被申请人是在帮助地方政府掩盖抓捕访民的违法行为。

(一)、国家没有“律师证未年检”不允许律师执业、不允许律师会见押人员的规定;

(二)、申请人舒向新于20115月被济南市公安局指控敲诈勒索政府。舒向新被指控“敲诈政府”,金额远远大于在押犯罪嫌疑人赵艳波。现济南司法局已经发还扣押舒向新的律师证,山东省政府和山东司法厅答复没有不允许舒向新律师执业的规定;

(三)、2015年申请人济南市看守所四次会见了在押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遇到了当年抓捕申请人的济南市公安局警察。济南市看守所和济南市公安局均未阻止申请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济南市看守所依法行事,未以“律师证未年检”不允许申请人会见;

(四)、2015年申请人承办河南省“访民冯改娣敲诈政府案”时,三次在安阳市看守所会见了在押被告人,安阳市看守所依法行事,未以“律师证未年检”不允许申请人会见;

(五)、2015年申请人承办吉林省“访民肖蕴苓敲诈政府案”时,两次在四平市看守所会见了在押被告人,安阳市看守所依法行事,未以“律师证未年检”不允许申请人会见;

依法治国,要从政府依法办事开始。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刑法》等规定,使国家资产受到损失、使党和政府蒙羞受辱的官员,应当追究党纪、行政和刑事责任。出尔反尔、失职渎职的官员未处罚,不能抓捕访民,不能处罚老百姓!被申请人作为依照《看守所条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管的行政机关,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不予安排申请人会见在押人员违法。为此,提起行政复议。

此致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

申请人:舒向新

20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