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5年8月28日,29日,中国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制频道,短信给贵州杨明案的申诉代理人维权律师张磊,贵州王宗躍律師,称要对杨明案做专题报道,希望两位律师接受采访,遭到两位律师的一致抵制。
央视发给张磊的短信称:“张律师,您好,我是央视社会与法制频道的策划,你代理并胜诉的贵州杨明申诉一案,我们栏目觉得很有典型意义,我们计划以该案例为主体,制作一起专题节目,谈谈冤假错案的预防机制等问题。不知您是否愿意接受采访?并麻烦您帮我们联系一下杨明,看他是否愿意接受我们的专访,谈谈案件的经过。谢谢啦”。
张磊律师在短信中毫不客气的回应到:“709迫害律师逆流”以来,你台先后三次充当迫害工具,舆论审判,未审先判破坏法制,大肆污蔑抹黑律师群体及多名优秀的律师,你台之丑态可恶可鄙,故我不会接受你台采访,(对事不对人,对台不对你,抱歉了。)
碰壁后,8月29日,该台又向杨明的另一位贵州律师王宗躍发同样的短信。
王律师回应道:“对专题节目,本律师与张律师意见是一致的,对事不对人,恕不奉陪!希望你们把用来采访我的时间去匡正视听一下7,09以来被你们抹黑完全的律师们!”。
2015年8月11日,贵州省高院在铜仁监狱宣判,20年前一审法院判决杨明故意杀人的事实及理由均不能成立,判决杨明无罪。杨明在坐牢期间一直坚称自己无罪,一直申诉,并拒绝减刑。
如今出来后,杨明对于曾遭受的刑讯逼供,他称一定要追究下去。
截至发稿,未见到一个当初对杨明实施酷刑和枉法判决的司法人员遭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