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龚为民报道)2015年8月26日 ,上海人权捍卫者毕和英(电话:13120756751)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对其
裁定书主要内容是:“······2015年6月3日 ,我院按照毕和英确认的送达地址向其邮寄了告知书,要求其在接到告知书后7日内交纳诉讼费。2015年6月12日 ,我院对该案立案登记。立案登记后我院再次向其邮寄了告知书,要求其交纳诉讼费。但毕和英收到我院告知书后至今未交纳案件受理费。
本院认为,毕和英未在法定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应依法裁定按撤诉处理·······本案按毕和英撤诉处理。”
毕和英就此详细说明:“每周星期三上午,上海市政府信访办人山为海,访民们前门进去都被赶至后门出去,后门就是人民公园里面。表面让人感觉都是公园游人,殊不知里面特警警察戒备森严,更多的是便衣警察和各种摄像探头紧叮着每一个访民的一言一行。
警号029167对我说:你犯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网上有照片,拉着横幅,上海公民强烈要求联合国彻查曹顺利死亡真相,而且是境外网站。
我说:你们不是说境外网站是反动造假的网站,又怎么能随便定性定罪呢?
警号029167:国内网站也有。你在照片里面,已经有三个人指证你了,你还替别人杠着,你找死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轻则三年,重则七年。是谁拍的、谁搞的?
我说:不清楚。但中国贪官污吏携款潜逃,中国政府不是同样也请联合国国际社会协助追讨吗。至于你说横幅上的话,中国贪官这么多,一个维权人士死了,中国公民就不能怀疑,要求联合国调查真相吗?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吗?请问每周三,公园里有成千上万的上访人算不算聚众?是谁造成的?
就这样我被公安警察从网上随便下载的一张照片,又一次定性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而送至普陀区看守所刑拘31天,遭到迫害。在牢房里只有律师才能了解案由,律师是维护法律的唯一见证人,我天天要求见律师而委托书却被扣压,真相被封锁,普陀区看守所成了秘密牢房。2015年7月3日中午以取保候审获释”。
据了解:毕和英被构陷“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31天释放后数天才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其交纳诉讼费的告知书,毕和英收到告知书后立即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交纳了‘诉西城分局一案’的诉讼费人民币50元。毕和英交纳诉讼费的时间是:2015年7月12日。
但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2015年8月21日仍作出按撤诉处理的行政裁定书(2015)西行初字第652号。
另据了解:2015年3月25日因拉横幅“纪念被迫害致死的人权卫士曹顺利诞辰54周年,上海公民强烈要求联合国彻查曹顺利死亡真相”的上海10名人权捍卫者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取保候审。他们是毕和英、王宗泽、姚亚娥、谈兰英、沈永梅、魏勤、解庆国、耿大庆、刘必胜、郭益贵。其他参加的人也受到警察不同程度的威胁和恐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