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安徽省长丰县的下塘镇牌坊村宇庄村宇庄组儿童涛少阳因是非婚子女,公安没有为他上户籍,导致陶少阳今年已经达到法定上学年龄,却被学校拒收,无法接受学校文化教育,其祖父陶林为此带着陶少阳到各级政府上访,尚未解决,家人忧心如焚,担忧孩子不能上学影响孩子未来。
陶林反映,其子陶大宇于2008年在合肥打工结识肥东县女青年周××,双方谈恋爱,同居,女方怀孕,因二人年轻无经验,于2009年2月21日在出租房中即将生产时因不能及时赶到医院生产而由女房东接生,后请诊所医生处理。其后孩子母亲与孩子父亲感情不合而分手,为抚养费,孩子将母亲起诉至长丰县法院,法院调解结案。
此后当地派出所因计划生育罚款等事项一直没有给陶大宇上户籍,因没有户籍陶少阳在2010年11月18日缴纳了《合肥市居民合作医疗筹资专用款》,但无法享受合作医疗待遇;2015年陶少阳达到法定接受学校教育的年龄,陶林到他们一家都在合肥打工租房处的辖区小学七里塘小学和星火小学询问,皆因户籍缘故被校方拒绝接收。在上访过程中,长丰县下塘镇政府承诺孩子可以到下塘镇小学上学,不会因无户籍学校拒收。陶林称一家人都在合肥市打工,长丰县下塘镇老家没有至亲,孩子还是在自家亲人身边为好,故孩子还是应当在他们在合肥市打工租房处的辖区小学上学为好,对孩子最有利,另外户籍不解决也会导致无学籍,对孩子小学毕业时升初中造成困难。如果他们家人为孩子上学返回长丰县下塘镇老家,那么就无法打工挣钱,生活无法依靠农业生产维持现有的生活水准,还有陶少阳出生在合肥市,六年多一直生活在合肥市区,一旦到农村生活恐难以适应。
陶林称为了解决陶少阳的户籍他也去长丰县公安局上访过,可公安局推到派出所,派出所从最初的计划生育证明,到要求做亲子鉴定,可陶林认为孩子出生时,村计划生育主任在场,且村、乡盖章承认此事,故没有必要做亲子鉴定,这需要一笔费用,这对依靠打工工资,租赁房屋生活的他们来说是一笔巨额费用,难以承担!
为了孩子陶少阳户籍及上学事情获得合理解决,陶林多次带着陶少阳到安徽省人民政府大门前举牌呼吁政府官员及社会各界关注!
在中国流传着:再穷不能穷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教育关乎孩子的成长,关乎国家的未来。陶少阳一六岁孩子上学权利应当受到尊重,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与普通人的权利息息相关,没有户籍就不能享受社会福利,没有户籍就不能上学、升学、当兵、工作等等。一个六岁的孩子,理应受到社会的保护,即便家人违法犯罪,孩子不仅不应当受到株连,而且因其无法自立更应当受到保护。陶少阳的父母未婚生育子女的行为不应影响无辜的孩子,其户籍、上学的权利理应受到政府的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