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安徽省芜湖市经济开发区万春街道代垛村民魏明福因“扰乱单位秩序行为”被芜湖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处以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
据魏明福女儿魏露反映,其父魏明福和祖父魏声江近4个月前因强制拆迁被施工方人员殴打受伤,父亲魏明福头部被铁锹铲伤在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出院,现头脑不清楚,生活不能自理;祖父魏声江在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住院治疗长达三个多月,欠费高达18万。魏明福为此多次到公安部门、政府部门上访要求处理案件,可如今连伤情鉴定都没有做,处理更不知道等到何时!故魏明福于2015年9月21日上午10时许到芜湖市经开区建设和公共事业管理处工程管理科上访,要求处理父亲魏声江被打伤的住院医药费,使其父亲魏声江早日治疗康复出院回家。为了达到此目的,魏明福就坚持在芜湖市经开区建设和公共事业管理处工程管理科办公室等待处理结果,9月22日上午10时10分该科工作人员崔凯打电话报警,芜湖市公安局万春派出所出警将魏明福带到派出所,后决定给予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魏露称父亲和祖父被施工方打伤后,父亲脑伤头脑不清楚,祖父在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住院,除了打人的施工方到医院付的款外,目前欠款13万余元,还有未出帐的50000元费用。魏明福为了父亲的住院费用多次到政府部门上访无果,而因为魏明福和魏声江因强拆两人被打伤后,是打人的施工方与万春街道办事处及芜湖市经开区建设和公共事业管理处工程管理科三方工作人员共同送二人住院治疗的,且工程管理科对施工方影响较大的缘故,魏明福到该科要求该科督促打人的施工方送住院医疗费用。
魏露称其父亲魏明福被打伤头脑后头脑不大清楚,说不好话,但从不闹事,不骂人不打人,就是在芜湖市经开区建设和公共事业管理处工程管理科不离开办公室,影响了单位工作人员下班休息,仅仅24小时,就该承担被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吗?
魏露称警方尚未给其父亲魏明福和祖父魏声江做伤情鉴定,也没有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打伤其父亲和祖父的责任人,而按照警方拘留其父亲的做法,难道不更应该拘留,甚至刑拘侵犯人身健康权的责任人吗?
因此,魏露与母亲认为警方执法不公正,故在母亲陪同下赴省城合肥向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反映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