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龚为民报道)2015年9月8日上午9时,为救“被精神病”的儿子,上海访民朱金娣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将《解除强制医疗申请书》提交给立案庭7号窗囗的女法官。
女法官拿了朱金娣提交的材料看了看,要求朱金娣到11号窗口找法官周军。朱金娣把材料提给周军,周军拒绝收下,并要求朱金娣找刑事庭法官。朱金娣说:“刑事庭法官不是我要找的,我要找的是你立案庭的事。”周军问朱金娣:“什么法律?”朱金娣说:“《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百四十条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六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八十八条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周军将朱金娣推诿到申诉窗口。朱金娣被申诉窗囗的法官推诿到1号窗囗。1号窗囗是一名警号为310856的警察。朱金娣将解除强制医疗的材料交给警号310856的警察,该警察也拒绝收下材料。朱金娣失望地问:“你们把我推来推去,你们到底谁管这事?”然后旁边一名女法官跟310856说了几句话,310856这才收下了朱金娣的材料。当朱金娣要求警号310856的警察给一张收据。310856却说:“没有”。 310856把填写材料应该提交给法院清单给朱金娣,但310856连签名也不签。在朱金娣一在坚持要求他签名,他才签了“成芳华”这3个字。
据了解:朱金娣的儿子沈佳君,沈佳君的父亲沈金宝,全家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651弄3号102室陆家嘴金融贸易黄金地段的商铺在2008年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强拆。至今没有建设项目,被剥夺了生存权和居住权的沈佳君和父亲沈金宝至今未得到分文的补偿和安置,朱金娣依法维权遭到上海浦东新区公安局的迫害多次被刑事拘留。
2007年8月25日,朱金娣在北京上访遭到上海市政府驻京办接访人员的毒打,回沪后被浦东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12年8月28日,朱金娣在北京最高法提交申诉状时,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沪东街道的警察与接访人员强行带回上海,被关押在黑监狱长达四个月。黑头套,跟踪监视,打了168个110报警电话,没有警察出警。沈佳君在这种没有人权的恶劣环境下,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
2015年1月8日,朱金娣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沪东街道和陆家嘴街道找有关领导反映动迁之事,无领导接等。当天朱金娣在往返于两个街道找领导的时候,儿子在小区买烟跟店主发生了口角,用武术刀背伤了店主,鉴定为轻微伤。朱金娣得知消息后立即买了礼物到受害人处赔礼道歉,主动要求承担被害人的治疗等一切费用。
上海浦东新区副区长、浦东公安分局局长李贵荣把致人“轻微伤”的沈佳君关押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刑事拘留51天。
2015年2月27日,沈佳君因不构成犯罪予以释放,警察打电话让朱金娣去接儿子。朱金娣不在上海叫儿子的父亲沈金宝去接儿子,被警察拒绝了。因朱金娣上访遭打击报复,其儿子被转移到上海市殷高路2号强制医疗所继续关押至今。
朱金娣联系电话:1304211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