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5日星期六

上海朱金娣儿子遭强制关精神病院半年多 浦东新区法院拒绝受理其《解除强制医疗申请书》(图)



(维权网信息员龚为民报道)2015831日星期一上午九时,上海访民朱金娣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立案庭提交《解除强制医疗申请书》。立案庭的法官周军看了朱金娣的材料,拒绝受理。朱金娣问周军为什么不受理?周军说:“这不是诉状。”

朱金娣说:“解除强制医疗申请书也是到人民法院立案庭,这是法律规定的”。周军坚决不受理,问:“那条法律?”朱金娣说:“刑事诉讼法,你可以网上查”。周军不答理。朱金娣说:“我在手机里找到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规定六个月可以申请解除强制医疗。法官周军才从网上查到了朱金娣儿子沈佳君的卷棕。打电话让朱金娣等一下,等了一个多小时无人问津。朱金娣又问周军:“我再等下去你们中午吃饭休息了”。在朱金娣的一再追问下,周军打电话叫来了一名法官,这名法官姓沈,就是审理沈佳君案的法官。

朱金娣提交《解除强制医疗申请书》应当在立案庭,跟审判法官无关。朱金娣问沈法官:“现在我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案子是不是你受理?”沈法官说:“不是。”朱金娣跟沈法官说:“那不是你,立案庭应该把我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书》受理登记。”沈法官不作声。

沈佳君被关押在上海殷高路强制医疗所已六个月,法定代理人申请解除强制医疗被浦东新区立案庭法官周军拒绝受理登记。周军作为立案庭副庭长,难道不知道有这条文:《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百四十条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六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朱金娣气愤地说:“周军作为一个立案庭的登记法官,连《行政诉讼法》共几条都搞不清楚。前几年我经常到浦东新区法院立案庭提交《行政起诉状》,周军法官也不立案不裁定。周军跟我们说《行政诉讼法》有一百十五条。连法条都不知道和法院也可以申请复议的程序都搞不清楚的周军法官是怎样坐在立案庭的位子上的?

沈佳君与其父亲沈金宝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6513102室的商铺在2008年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强拆。剥夺了沈佳君和沈金宝的生存权与居住权,至今未得到分文的安置补偿。因父母上访维权多次遭到浦东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关黑监狱。朱金娣合法正常上访被截访的警察打得遍体鳞伤。20099月朱金娣在家中被警察以“有领导出面帮助解决问题”为由骗到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沪东派出所。朱金娣到了派出所才知道根本没有领导出面帮助解决问题。而是被沪东派出所警察送到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刑事拘留一个月。在被刑事拘留期间家也被抄了,沈佳君的笔记本电脑也被抄走。沈佳君因商铺被强拆,女友分手。在这种情况下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才得了精神疾病。

201518日,朱金娣到浦东新区沪东街道和浦东新区梅园街道求助,没有任何一位领导出来接待。现任既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又是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局长的李贯荣,承办民警项天阳趁朱金娣外出去街道找领导时,将其儿子沈佳君关押在浦东看守所刑事拘留51天。沈佳君因在小区附近买香烟时与香烟店老板发生了囗角,用武术刀背划伤店主致轻微伤。朱金娣得知消息后立即买了礼物看望被害人并主动表示愿意赔偿对方的一切费用。

沈佳君用刀背致人轻微伤被刑事拘留51天,关押在浦东新区看守所期间遭到酷刑,看守所拒绝公开视频还原真相。

2015227日,浦东公安分局对沈佳君因不构成犯罪予以释放,当天警察打电话给朱金娣,当时朱金娣不在上海,她告诉警察叫沈佳君的父亲沈金宝接儿子,被警察拒绝了。其实没有释放沈佳君,只是把沈佳君从浦东新区看守所转移到了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路2号上海市强制医疗所继续关押至今。

朱金娣请求社会各界正义人士关注沈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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