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注:律师去会见当事人,不仅见不到,而且被人乱指引,游走于看守所和办案单位之间,故题目称游记)
2015.9.10下午2:20,我持手续来到增城区看守所,要求会见因声援王宇律师而被控寻衅滋事罪的十三亿(卫小兵)。服务窗口先是把委托书拿去让十三亿本人签字同意我做他的辩护律师,同时让我填一张会见申请表。
在耐心的二十分钟的等待后,终于来了消息,要我去国保大队,得到他们的同意我才能会见。并且向我出示了写有四个人(刘亚杰,南方老头,十三亿,黄熹)和国保麦大队长的纸条。我指出你们是违法以后,又与警察确认如有国保大队的同意就给会见。之后他们退还了我的全部材料。离开时我存了一百元钱,希望即便这次会见不成功,十三亿也能知道本律师来过。
到了公安局,只能在门口由保安打内线电话去问国保大队长。哪知道回答竟然是叫我回去看守所办手续!我真不高兴了!看守所叫我来国保大队,国保大队又叫我去看守所!艹!你怕我会见、不给我会见,也不带这样玩人哪!
我答复,我不回去看守所,我要找国保大队。他们还是没有人下来,也不让我进去,只是要求我去看守所。我说我要去投诉你们,回答也很干脆,那你去吧!
到了隔壁的公安局人民群众来访办,我填写了一张表,大致内容是投诉看守所和国保大队违法,不给律师会见;要处理他们;执法警察把国家领导人依法治国的口号和政策当个pi!
收了我的材料,我问接待的警察索要收据(回执),回答说我们这里都不给收据的,只告诉我墻上的联系电话,然后就进去里间了。跟我去的一个朋友看得挺不过眼的,加上他为人正义,也够胆,就打电话进去要那个警察再出来,人家不肯,又问警察姓名,居然回答说我没有义务告诉你。我那个朋友火了,在电话里开始教训那个警察。教训得挺狠的,教训的时间也挺长的,我听着也挺解气的!
然后是,教训完了,我们就走了(然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