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兵报道)2015年9月18日,本网获悉:9月17日上午8点,沈阳“509”案受害者诉公安部案开庭之日,杨兆芳、王振华、姚立新的诉讼代理人林明杰律师被沈阳警方在北京控制并押回沈阳,被刑拘。
林明杰今日发信息说:“我于17日上午早8点在北京寿宝庄485车站被沈阳警方控制,我告诉他们我要到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我是杨兆芳,王振华,姚立新的诉讼代理人,沈阳警方不听我申辩,强行将我押回沈阳。17日晚9点到铁西区霁虹派出所。”
“今天上午作笔录,我要求没有警察证的警察回避,同时要求去年10月30日将我刑拘的办案人警察房勇回避,因为房勇去年给我制造冤案,我再三要求他回避,他自己竟然决定不回避。这就是沈阳警方的办案风格。”
“我的唯一被讯问的证据就是我17日旱7点40分发的微信,大家看看涉嫌犯罪吗?中午12点30分,一个警察送我一个没有涉嫌罪名的刑事传唤证,让我签字,我要注明疑问,被他抢走撕坏。”
“我现在在沈阳市铁西区霁虹派出所,他们要刑拘我,刚给了刑拘票子。”
铁西公安分局曹力钧局长的电话:13804050079。
林明杰的电话:13011811377”
沈阳“509”专案受害者许梅英、王振华、杨兆芳、林淑军、姚丽新五人诉公安部行政复议不受理一案,原定于2015年9月17日上午9点30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第40法庭开庭审理。至开庭之日,五位当事人及代理人林明杰先后被沈阳警方强行控制并押回沈阳,以造成当事人及代理人无法到庭的方式阻止开庭。这就是北京警方联合沈阳警方以强迫失踪的方式限制公民的诉讼权利,野蛮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