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2日,济南市的舒向新先生有两个案子在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开庭,时间分别安排在上午9点和下午2点。
我们之所以要去旁听这两个案子,是因为舒向新先生做为律师,他平常是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而今天他是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特别有意思的是:上午舒先生是以刑事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出现;下午是以民事案子中的原告人出现;而面对舒先生的原告和被告都是显赫的在职政府官员;我们认为旁听这样的案子一定会大长见识!
我们上午准时到了法院并顺利地通过安检进入了第一审判庭,我们找了一个位置坐下等待开庭。
过了一会,一个身穿花褂子的中年妇女走出来,两手抱着肩膀对我们参加旁听的人员说:“我向大家宣布一个事:今天上午的开庭牵扯原告个人隐私,决定不公开审理,请旁听人员离开法庭”!我们问她:“你是干什么的?你叫什么名字?法院不提前公告而在开庭时突然宣布,这符合法律程序吗”?
她回答:“我叫王文燕(音),是本案的审判长,有关刑事自诉的案子只要牵扯隐私就可以不公开审理”!我们要她出示法律依据,她回答:“你们作为旁听人员,没有权利对我发问,我可以找当事人做开庭前调查”。
庭前调查时舒向新律师作了这样的发问:“第一、既然原告认为我对他的指控是诽谤,就意味着他是清白的,既然是清白的就没有怕人的隐私,为什么还要以隐私为借口要求不公开审理?第二、原告要求不公开审理为什么不提前申请、法院为什么不提前通知?第三、近期全国有近百个诽谤案都是公开审理的,为什么到了历城区法院就不能公开审理了?难道有人干预吗?”
面对舒律师的发问,审判长无言以对,但她还是硬着头皮坚持不公开审理,看来她也有难言之隐!
最后舒向新先生为了顾全大局,劝我们旁听人员要听从法庭的安排,我们也就离开了法庭。
有一个维持法庭秩序的女法警让我们先到一楼大厅休息,告诉我们可以旁听下午舒向新先生民事案件的审理。
下午1点,我们第一个来到法院,还是那个女法警拦住我们,要我们到门外看一个通知,那个通知内容是:下午的民事案件的被告认为涉及自己的隐私,要求不公开审理---真是奇了大怪了:他们做为上午的刑事案件原告有隐私,下午做为民事案件的被告还是有隐私,法院竟然又批准了不公开审理,难道法院是他们家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