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义民报道)本网获悉:2015年11月6日上午,丁德元、颜秀兰、吴玉芬、石萍、韦开珍、孙小萍等上海访民再一次来到位于关港路的徐汇区拘留所探望枉被拘留的徐佩玲。会见时,徐佩玲告诉朋友们说:“我这次被拘留,警方没开拘留证及其它任何书面文件,刚进来时警察口头告知我拘留十天。但是几天后,医生问我常吃的药够不够?我说够了,我进来时已经带了够吃十天的药。医生却告知我说你拘留不是十天,而是十五天。我对此已经提起了控告。”
徐佩玲从拘留所医生处才知道这次拘留是十五天。徐佩玲告诉朋友说:“这次给我另加的五天拘留是对我去北京的打击报复,因为9.3大阅兵和十八届五中全会我没有听街道拿维稳费,我坚持去了北京。所以他们还收去了我的身份证,劝阻我不要到北京去。他们用政绩来拘留我们。尽管法律已经烂掉了,但是我出去后还是提起行政诉讼,唤醒法律维护正义!”
另外,徐佩玲将于12日(星期四)被释放,如想去迎接的上海朋友请在那天上午八点前来到徐汇拘留所门前见证徐佩玲恢复自由。徐汇区拘留所地址:关港路281号。乘车路线:地铁三号线龙漕路站一号口出,步行260米至公交龙吴路龙漕路站乘公交178路、985路到龙吴路银都路下车,往回走见关港路顺其向西走,约400米就到徐汇拘留所。
附:徐佩玲给法官的一封信
法律尊严在哪里?我的尊严在哪里?
我(徐佩玲)无法称呼你们是法官,我也不知道指控我的检察官,去年12月25日我当庭提出无罪上诉,随后附上材料,至今被你们拖了8个月,如今不开庭直接宣判,对照法律规定,犯罪的不是我,是你们枉法,是你们犯罪。
去年11月21日徐汇法院一审开庭,我站在被告席上思绪万千,法官、检察官在明知我和颜兰英没有犯罪却强迫我们有罪,这是什么世道?另外法官、检察官指责我应该走正常途径反应诉求,那么十几年来,我的正常途径在哪里?走出牢房后,我再次重走正常的申诉途径,可是我还是处处被刁难、被不理不睬(附件信一封),我的合法诉求呢?
今年8月11日接到你们的传票,我马上联系了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告诉说:从没有听说刑事案件上诉不开庭直接宣判,法律规定二审才是终身制;也从没有听说刑事案件被告人不出庭,典型的侮辱法律、侮辱法官、侮辱当事人。
公道自在人心!法律最终会还给我们一个公道!
我再次重申:我没有犯罪!接到你们的宣判传票,我和颜兰英直接到北京去控告,控告你们违法,控告你们犯罪。为了尊重法律、尊重法官、也尊重我本人,所以我不来参加你们枉法的宣判,并委托颜秀兰将我的判决书带给我。
徐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