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北京,71岁的记者高瑜二审改判五年监外执行的当天,下着雨的无锡第二看守所,年逾75岁的“访民”王金娣告诉律师,她的案子已经到了审查起诉阶段。
此前,作为辩护人,我和刘书庆律师会见了王金娣,也约见了侦办该案的陶警官,向其了解了案情。想来,不念古稀老妪之躯,投牢下狱,必有不赦之罪,初听之下,我辈深感案情果然重大。王金娣老太太所谓的犯罪事实,竟然是在法国驻华大使馆门口放了一个礼炮。
中国古代刑法,即有矜恤老幼之贯彻,公元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也增加了“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只是,年龄不是挡箭牌,放炮不能不分时间地点人物。
纵是你鹤发童心,纯为取乐,或者你奴颜婢膝,欲结与国之心欢,但只要是警方在你随身行李里发现了“三十四张上访材料”,间接证明你几乎不可能是在从事外事接待活动,那你的放礼炮,在依法治国的当下,警方能想到的合理解释,只能是为了寻衅滋事吧。
烟花易冷,但地上的空烟花盒还在,王金娣也全不否认,算是“人赃并获”。通过会见,她自述,不止法领馆,美领馆、天安门广场,她都去放过烟花,若是罪行,可谓累累。
事实上,烟花有多少响,点放烟花的打火机是蓝色的、白色的还是黑色的,警方都搞的一清二楚。说实话,接了这样“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子,作为一个智力正常的律师,一时竟无言以对。
好吧,调侃之余,言归正传。上次来,在听取陶警官介绍案情之后,我们告知警方,太湖之畔的江南无锡,是世人,包括一直生活在北方的本案辩护律师们心中的美丽城市,而且初观之下,景色确实怡人,请立即撤案,不要让这个滑天下之大稽的案子继续推进,毁了整个城市的声誉。我们以为但凡智识正常、有点良知的警方,都会就此罢手,事实上,之前天安门和美领馆的两次烟花,检察院也坚守了审查之责,不批捕,不想这次来,竟然又报到检察院了。看来在经历过多次行政拘留又囿于年龄而无法执行的困境之后,这一次,北京无锡两地警方联手,铁了心要废了这七旬老妪修炼的独门神技,把此案办成“铁案”。
王金娣的女儿许海凤说,我家本在太湖畔,和张艺谋的别墅不远,一夜之间人被绑架房被强拆,我母亲、婆婆不平,从此走上上访之路。我问你婆婆现在何处?答曰,也去放过炮仗,只是因为84岁了,眼睛也被坏人整瞎了,才没被拘留。看来我真是误解警方了,他们还是有宽宥的。会见结束前,我问王金娣,最后还有什么想说的。身患高血压的她忽然叹了口气答到,我想回家。
律师唏嘘,人民与警察,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书庆律师阅卷完毕,承办的检察官说是去培训了,要好几个月才回来,不知这起诉怎么审查,当然也就没法当面听取律师的意见。希望检察院第三次坚守底线,希望无论是否要继续强行推进,先让这老太太回家。如果非要将她起诉也好,让我们在法庭上看看,现代版的“只许州官鸣炮,不许百姓放花”的故事,让我们也来验一验,这国的法律,有多少是,美丽的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