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日星期一

湖北金汉琴、金汉艳姊妹十年“民告官”又遭搁浅(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健报道)湖北省郧西县土门镇土门居委会1组的金汉琴、金汉艳姊妹俩,是维权十余年屡遭打击报复的苦命女子,好不容易等来了最高法院对“民告官”案件的受理通知,却又将搁浅在委托公民代理人需社区或单位推荐上。

上月底,金汉艳收到最高法院短信通知,告知自己的再审申请已经获得受理,短信息中载明查询网址为:http://www.court.gov.cn/zgsplcxxgkw 查询案件审理进度,查询用户名为:422601197502151521,查询初始密码为:636992。您也可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凭“案件查询码”通过语音导航自助查询案件审理进度,案件查询码:1323092721。等等信息。

金汉琴、金汉艳高兴之余,又担心自己根本请不起律师,好在已经退休10年的律师韩赓明愿意再度出山,为金氏姊妹讨回公道。今年已经80高龄的韩赓明老先生早已退休,没有了律师执业证,只能以公民代理人身份为金氏姊妹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按照今年51日新施行的行政诉讼法,韩赓明的出庭必须要有金氏姊妹所在社区或者单位推荐,才可以作为公民代理,接受金氏姊妹的委托。

当金汉艳跑到土门镇六官平村村委会时,开始村支书赵大年还同意推荐退休律师韩赓明为村民金汉艳、金汉琴诉郧西县政府行政诉讼案的代理人,只是说要请示上级领导。但到111日上午金汉艳再次到村委会时,村书记赵大年说他请示了两三个领导,都不允许他开推荐书,领导说了:告政府就是告我们的,怎么可以给她开推荐书?

如果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来说,诉讼法规定了社区(村委会)的义务,社区(村委会)就应当履行法律义务,但统治这个国家的统治者是集行政、立法、司法三位一体的“宇宙真理”神,“民告官”当然要在诉讼法中予以限制,哪怕你是80岁的老律师,你要为民伸冤那也只能望“法”兴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