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2015年11月2日上午,数十位陕西省西安市户县聚鑫出租车有限公司车主再次到中共陕西省委上访,要求依法为他们自发自愿组成的出租车运营公司审查办理一切手续;要求成立由他们出租车车主选举产生的工会;要求维护他们车辆的所有权、行使权、出租运营权;要求取缔全县城乡猖獗运营的两千多辆各式黑车等。
他们介绍说:“2015年9月11日,户县政府出动一千多个警察和城管人员,强行拆除了我们出租车主维权聚会议事的大棚,被抓的维权的四个车主,阙永军被关押了15天,其它三人关押了10天。全县250辆出租车罢运51天后,于10月10日被迫恢复运营。户县政府仍然坚持乘车辆更新之机收回我们车辆所有权、运营权的掠夺行径。
我们出租车主没有退路,面对政府坚持蛮横无理的态度,我们也坚持维护我们的权益。一百多车主经过商议,于9月24日成立了我们车主自行组织自主管理的出租车公司,取名叫户县聚鑫出租车有限公司。一个多月来,我们已为聚鑫出租车有限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但是《道路运输证》办不下来,因为县出租车管理所不承认我们公司。
对于我们成立出租车协会的要求,县政府不允许。我们要求成立由我们车主选举产生的出租车工会,县交通局也不给出具证明,理由是县原有的两个出租车公司已经有工会组织。我们认为县原有的两个出租车公司的“工会”,不是我们出租车车主选举产生的,不能代表我们车主的意愿,不能维护我们车主的合法利益,从法律上和实际运作上,都是不符合有关法规的。我们有了我们自己的公司,我们坚持要求成立由我们出租车车主选举产生的工会。”
附 以前的有关文章
户县出租车主罢运已八天要求成立出租车协会
到2015年9月2日,陕西省户县的250辆出租车主罢运已进入第八天,有二三百出租车主及其家属在9月2日到户县县委和县政府请愿,我们打出的标语上写着:“维护经营者权益,还我产权!我们要生存!”同一天,还有一百多车主到陕西省政府上访,提出我们的要求:
1,成立户县出租车协会。
2,将《行驶证》、《产权证》、《运营证》姓名变更回我们经营户本人;
3,释放被非法抓捕关押的经营户;
4,严格取缔全县黑车、黑三轮等非法运营。
2015年8月25日,户县出租车管理所和腾达、宏达两家出租车公司,在户县金龙饭店召集150辆出租车主开会,单方面宣布:户县的出租车将进行又一次更新,这次车辆更新后,车辆的产权归公司,由原经营户承包经营;原经营户不能转让车辆的产权和经营权。简单说,就是一句话,原属我们经营户个人的车辆产权和经营权,被出租车公司掠夺了。县出租车管理所和出租车公司的这一决定,立即引起了全县出租车经营户的强烈反对。出租车辆的产权和经营权是我们车主花费多年的辛苦挣得或购得的,全县250辆出租车,产权和经营权市值约有一个亿,是我们车主养家糊口的根本,怎么能凭政府一句话、一个决定,说收归公司就收走了?这不是借车辆更新之机掠夺吗?
为镇压出租车主的抗议,8月25日晚,县出租车管理处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认定A8T075号出租车主解惠中煽动聚众停运,要将正在修理厂维修的A8T075号车拖走。车主解惠中躺在车下以死抗争,同行车主和民众两千多人将拖车者团团围住,车辆未被拖走。到8月26日凌晨2点,180辆出租车罢运,接下来几天,全县250辆出租车,几乎全部罢运。
随后,车主们自愿出钱出物,在县城边六老庵搭起大棚,搭灶起伙,昼夜聚集在大棚里,商议维权事宜。为此,户县警方给许多车主手机发短信说:“你好,出租车主,我们是户县公安局民警,因你涉嫌非法集会,现传唤你于8月29日20点30前到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受询问。(户县公安刑警队位于户县兆丰西路户县看守所院内)”8月30日晚,A8T008号车主杨律行在家门口被抓走,8月31日,A8T183号车主袁立、A8T065号车主刘护林被抓走。这三位车主都被关押在户县看守所,至今都没有出具关押手续。
户县的出租车是在上世纪末由车主个体零散经营开始的,到2004年底,县政府成立了出租车管理所和腾达、宏达两家出租车公司,把个体零散经营的出租车挂靠到这两家出租车公司管理,车辆所有权和经营权归车主。户县出租车管理所与宏达和腾达出租车公司相互勾结,巧立名目对车主横征暴敛、肆意盘剥,压得出租车主喘不过气来。出租车主忍无可忍,被迫举报、上访、请愿,遭到严酷打压。2013年8月21日,全县出租车主罢运、请愿,车主曹振海被抓,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被关押了15天。
目前,户县的合法出租车运营环境极差,黑车、无照运营的三轮车遍布全县,自今年5月以来,我们驾车运营,从早晨5点30到下午4点,冒着酷暑忍饥挨饿,一个班还赚不到100元,我们要雇一个白班司机很难。加之出租车管理所和公司的压榨盘剥、掠夺产权和经营权,我们被一步步逼向绝境,愁苦不堪。
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全体维权的出租车主
2015年9月2日
陕西户县出租车管理所对车主的盘剥
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出租车管理所,是县交通局所属的政府管理出租车行业的机构,户县宏达出租车公司和腾达出租车公司是户县出租车管理所管辖的两个出租车经营公司。
2009年6月,这两家出租车公司的200辆奥拓车还没有到使用5年的期限,户县出租车管理所所长姜荣就与两家出租车公司合谋,强令将这200辆奥拓车提前半年淘汰,更换为比亚迪牌的新车。两家出租车公司说为每辆新车统一缴纳了燃气改装费14700元,要求每个车主缴纳燃气改装费每辆车14700元,并在车主缴纳这笔钱时,出具了西安市雁塔区国税局开出的出租车燃气改装增值税收讫发票。这样,这两家出租车公司在提前淘汰这200辆旧车,购置新车时,仅燃气改造这一项,就多收取了294万元。每个车主在这次车辆更新中除比亚迪新车售价68800元之外,又增加了14700元的燃气改装费,另有多收的保险费、挂牌费、年检费、门徽费、地税和根本不应缴纳的下线费等十一项税费,总支出达到100720元,是新车售价的1.46倍多。
许多车主经过询问调查,发现规定统一购置的新车比亚迪F3\F3R型,《说明书》上和销售人员说明,已配置燃气装置,适用汽油、天然气两种燃料,配置的燃气装置,已包括在车价68800元之内。这证明两家出租车公司对车主收取的燃气改装费及增值税毫无根据。
那出租车公司向车主出示的增值税缴纳票据又是怎么回事呢?这两家出租车公司统一购买比亚迪新车的公司,是设在西安市雁塔区的西安奥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而奥通公司的经理贾育晓,也是户县宏达出租车公司的经理。雁塔区国税局出具了奥通公司缴纳了燃气改装增值税的票据。根本不存在的“燃气改装费”,怎么能收增值税呢?在车主及代理人的追问查询下,西安市国税局责成雁塔区国税局调查这份00122192号发票,直到2012年6月,雁塔区、西安市国税局给的答复是:这份缴税票据因为错开,已经作废。西安奥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也于2012年10月16日和12月7日分别两次,向雁塔区国税局作了说明,说2009年7月10日开的这份发票属错开和误开,是奥通公司领出西安市雁塔区国税局的空白发票,填写了缴纳增值税的名目及金额。即时将该票追回作废处理。并说明该公司对户县出租车公司所供车辆并无天燃气加装业务(附情况说明和发票)。加盖雁塔区国税局的收税公章,又说明什么问题呢?而且按规定,国家税收部门至少要逐月核查清理收税情况,怎么这张“错开的”税票在开出后三年才答复说已经作废,而让这张税票成为骗取车主294万元的主要“依据”? 奥通公司怎么能“领出空白票据填写”?雁塔区国税局与奥通公司究竟是什么关系?
户县出租车管理所与宏达和腾达出租车公司相互勾结,对车主横征暴敛、肆意盘剥,远不止强令提前淘汰车辆、欺诈改装费这些手法。
他们借代收地税之机非法多收取40多万元。地方税务局对每辆出租车每月征税由200元降到160元,再降到133.2元,可是车管所一直以每车每月200元代收;
利用车管所变更过户权利非法收取40多万元。
非法收取200辆比亚迪新车门徽纸片费10万元,每车500元;
挂牌费每车收1000元,交警队只收130元,就此一项又多收17万元;
代办车辆保险每车每年收8200元,保险公司只收7035元,每车多收1165元,200辆车四年时间共多收90多万元;
车辆年检交警队收100元,公司收870元,每车每年多收770元,200辆四年多收60万元;
车辆淘汰,车管所还要非法收取200辆奥拓车的“下线费”12万元,每车收600元;
再把200辆报废的奥拓车以300元的价格收回,车况好的个别车稍加些回收费,又以3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价钱卖出,捞取70万元;
借用每年安检三次从中还要捞钱。
我们车主共满能挣多少?哪能承受这样无止境的巧取豪夺?我们没明没黑地奔波,在生死线上挣扎!很多车主被逼无奈,卖掉了车子和经营权!
经过一年多调查了解,2011年10月,有施占城等四位车主实名向户县交通局写信,反映车管所及其两个出租车公司的这些问题。交通局叫车管所调查,车管所回复说,所反映的十一项收费没有问题。直到2012年8月,施占城等四位车主多次向县交通局反映问题,驳斥车管所的答复,8月30日,又将反映信用双挂号寄给主管交通的副县长惠军民,惠军民9月3日将信批给交通局,得到的答复始终是“收费没有问题”。
车主施占城和我于2012年10月23日,向西安市国税局检举雁塔区国税局虚开增值税发票,合伙诈骗的行为。
2012年4月,车主将欺诈、不当收费车管所起诉到户县人民法院。我是原告的代理人。户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没有不当收费。车主于6月上诉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9月21日维持原判。车主于11月18日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可是到2013年1月14日,近两个月了,西安中院还没有将案卷转到陕西高院。
由于查到新的问题、新的证据,2012年11月8日,我向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实名检举车管所所长姜荣违纪违法的行为。户县公安局既不立案,也不给我发《不予立案通知书》,我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查问,回答说:“这应由检察院管,你找检察院去。”
车管所所长姜荣一次在与车主施占城争执时,公开威胁说:“ 你还想与我鱼死网破呢!我叫你鱼死网不破!”
户县出租车经营户
201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