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

石家庄开发商深夜逼老太签字,法院判决撤销拆迁安置协议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51225日,石家庄桥西区人民法院向梁秋果送达判决书,判决撤销其与石家庄市桥西区苑东街道办事处大谈村村民委员会(简称大谈村委)、河北东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大谈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梁秋果老太太文盲,77岁。其丈夫郑元子持有0689号宅基地证,占地0.23亩,建筑物570.65平方米,位于大谈村谈东街8号。郑元子去世后,由梁秋果老太太和四个子女继承。

2010年,大谈村委勾结东丽公司,打着旧村改造的名义,对梁秋果一家实施逼签。逼签不成,就采取诱骗、恐吓、停水、停电等手段进行逼迁。

201383日,大谈村委与东丽公司乘梁老太儿子郑惠军外出之机,用铁丝封梁秋果家门,还拆去了电表。使梁老太在黑暗中度日。其女儿向公安机关报案,却渺无音讯。致使大谈村委与东丽公司更加肆无忌惮。

201385日夜,大谈村委与东丽公司派一帮人到梁老太家进行逼迁。身子虚弱的文盲老太经不住拆迁流氓的轮番围攻和威胁,早已吓得惊慌失措,魂不附体,终于在深夜23点许,签订了《大谈村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梁老太的儿子郑惠军出差回家后十分气愤,找村委会理论,要求撤销该协议。村委会置之不理,没有把梁秋果母子放在眼里。

201473日,梁秋果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撤销该协议。该案于20141020日开庭,2015127日作出判决,1225日才向梁秋果送达。如此简单案件,却经历了一年五个多月才作出判决,可见判决之艰难,压力之巨大。

梁秋果在起诉状中指出,大谈村委与东丽公司在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实施断水断电,并乘梁秋果儿子出差期间,于201385日,两被告深夜进行逼签。

大谈村委咄咄逼人地辩称,其拆迁方案是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民必须服从。但大谈村委的答辩看似有理,还咄咄逼人,但经不起推敲。村民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村民代表大会无权处理村民的私有财产。大谈村委以村民大会的决定企图剥夺村民的房屋,无异于横行霸道。

法庭查明,涉案房屋系郑元子的遗产,梁秋果在没有其他继承人授权的情况下,与大谈村委与东丽公司签订的《大谈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属于重大误解,故判决撤销该合同。

法律工作者指出,涉案合同无论从《继承法》、还是有关拆迁方面的行政法规来看,该合同都应当确认为无效。但桥西区法院却判决撤销合同,其用心良苦。

经一年五个多月的审理,桥西法院一方面难以判梁秋果败诉;另一方面又不想刺激拆迁方大谈村委和丽东公司,故判撤销合同,而不是判合同无效。合同的无效与撤销毕竟有很大的差异。如果合同无效,则大谈村委与东丽公司应当承担违法拆迁的法律责任。而因“重大误解”而撤销合同,似乎梁老太有责任,为什么不仔细审查合同而导致“重大误解”呢?虽然梁老太胜诉了,但法院依然有偏袒拆迁方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