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昌兰已被羁押一年二个月,今天是2015年12月27日,去年的10月27日,苏昌兰被辖区派出所以寻衅滋事为由传唤带走。当天,南海公安分局以她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去年12月3日,南海公安分局以她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期间,律师多次申请会见,警方不准许。
今年1月9日,南海公安分局以案情重大复杂为由,将案件移送给佛山市公安局侦办。5月3日,佛山市公安局将苏昌兰案移送佛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才允许律师会见。6月18日,经过一个半月审查,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7月16日,公安经过补充侦查,将案件重报检察院。再经过一个半月审查,8月31日第二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一个月,9月30日又重报检察院,11月13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苏昌兰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在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不批准。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前不久,律师再次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也不知是否批准。
苏昌兰案件是因她在微信朋友圈转发香港“占中”图片引发,被刑拘后,公安以她曾写过的维权文章(包括转发别人的政论文章)和参与过的维权活动,指控她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不再指控她参与的维权活动,仅以四篇文章中的个别言论,指控她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