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

围观浦志强案,冉崇碧被以治安处罚法关押看守所38天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重庆访民(实际反映的是广东东莞司法机关包庇强奸幼女案)冉崇碧,因围观浦志强案被抓捕,在丰台区看守所关押38天后,由重庆市驻京办人员蒋绪林从看守所接出,送到地铁口扔下5元人民币,让其在天寒地冻的北京自生自灭。

据出狱后的冉崇碧说,北京公安于20151214日抓捕她时没有给予任何手续,在丰台区看守所共计囚禁38天,到2016121日释放时也没有手续。不甘心北京公安如此随心所欲抓人关押,冉崇碧回到看守所坚持要求给手续。在冉崇碧的坚持下,看守所给了一张成寿寺派出所的传唤证,在该传唤证上载明是以冉崇碧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的传唤。

先不说要求旁听浦志强案件算不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既然公安机关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传唤,最多也就是传唤不超过24小时,即便是追加行政处罚,最多也就是行政拘留15天,送拘留所执行,而丰台区公安分局将一个没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送看守所关押38天,这显然属于滥用职权与践踏国家法律的行为!

获得自由后的冉崇碧说:我身无分文,由驻京办工作人员蒋绪林用车号为渝B5861把我接出,给了我五元钱让我坐车吃饭,现在一直处于流浪状态。听说中央下拨维稳资金超过7千亿,而重庆市驻京办这样对待我,维稳资金都被他们贪了?

冉崇碧电活,18515184859
蒋绪林电话:1502348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