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8日星期日

刘晓原律师:河南冯改娣涉嫌“敲诈勒索政府案”审理程序混乱,致超期羁押(2016年2月28日)


被控敲诈勒索内黄县公安局等国家单位的冯改娣案,去年73日被安阳市中院撤销了11年有期徒刑判决,发回内黄县法院重审。

去年91日,安阳市中院又将案件指定给北关区法院管辖。去年929日,内黄县检察院也将案件移送给北关区检察院管辖。此后,北关区检察院两次将案件退回内黄县公安局补充侦查。

今年129日,内黄县公安局第二次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则不予受理,案卷由内黄县公安局带回。

如今,案件发回重审已经七个多月。发回重审后,被指定北关区法院管辖已有五个月。案件发回重审后,正好遇上“锋锐事件”,我没有再接受委托。

另一辩护人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这个案件本就是一个烫手山芋,内黄县法院找到了借口,故报请安阳市中院指定管辖。案件指定管辖后,检察院两次退补不再受理,也不作出不起诉决定。导致冯改娣被超期羁押。

冯改娣案件程序问题很严重,也很混乱。在刑拘她之前,政法委就组织了“公检法”三家进行研究定罪,被指遭到冯改娣敲诈勒索的公安局还负责案件侦查。案件发回重审后,法院不开庭,检察院又将案件退来退去。

冯改娣是2014722日被刑拘,至今已在安阳市看守所羁押了一年零七个多月。

附:案情链接:
1、《访民敲诈勒索政府案,被法院发回重审》

2、《冯改娣敲诈勒索案二审辩护词》

3、 《这个妇女好大胆,竟敢“敲诈”公安局》

4、《勒索政府的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