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日星期四

江西新余人权捍卫者应立钢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33日星期四,本网获悉:江西新余人权捍卫者应立钢2016220日被渝水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应于2017212日刑满释放。

应立钢是2015813日凌晨被北京和江西警方联手从朋友家抓走,然后刑拘于江西新余。20159月中旬,应立钢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批捕。2016128日上午,应立钢被控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在渝水区法院开庭审理。

应立钢简历:

应立钢:江西新余人,出生于19648月,原江西新余钢厂工人。离异,有孩子还在上学。 因工伤留下残疾走上维权道路,后将自己的个人维权事情放下,投身于公益争取权利的道路。他曾参与建三江事件,与刘萍、刘喜珍等人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要求全国人大尽早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围观和声援被关押判刑的良心犯等等,因此遭到过刑拘、拘留等关押。应立钢虽然文化不高,但善于琢磨,在信息技术方面有较高的水平,除了及时发出维权相关信息通报朋友外,还热心帮助朋友安装软件、解决电脑和手机使用中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