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

遭重判19年的新疆人权捍卫者张海涛案二审将至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322日,本网获悉:新疆张海涛“煽动颠覆国家罪”一案二审于2016218日启动,新疆高级法院开庭审理期限是419日。张海涛是在2016115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十九年的加重处罚裁定结果,并没收个人财产12万人民币。

陈进学律师介绍说:“荒唐透顶的判决—请关注张海涛案(该案二审在新疆高级法院,审理期限到2016419日,二审辩护律师为刘正清和陈进学)。

按照一审判决书的记载,张海涛发69条微信和205条推特,提出一些批评意见,就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15年,以此计算,平均每条微信或推特就要被判刑约20天;张海涛将其在乌鲁木齐街上看到的警力巡控情况拍成照片约13张,配以文字说明,还有其通过公开渠道了解到的新疆维稳情况,在接受采访时,提供给了境外媒体,就以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被判刑5年,两罪合并执行19年有期徒刑。

对照判决书中记载张海涛所发的内容,我后背发凉,按这样的定罪标准,包括我在内的不少网友都要进去坐牢。尽管遭受如此荒唐而又严苛的刑罚,我在会见张海涛时,他非常坚定、平和,一直认为自己无罪,始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但他坦然面对坐牢的命运。

在那天上午会见结束的午休时间,张海涛的爱人李爱杰特地从新疆自治区看守所回到家中,拿来一本圣经,我下午带给了海涛,李爱杰希望张海涛能信主,让主陪伴海涛度过未来可能漫长的牢狱生涯。

新疆自治区看守所院里满地未化的大雪,刺得我眼睛有些不舒服,我精神不禁恍惚,悲愤于包括海涛在内的我们生活在如此一个野蛮的国家,但大部分民众在保持沉默。

张海涛就如堂吉诃德,以个人肉身去反抗这个野蛮、专制的国家暴力机器,张海涛也许就一直这样默默无闻,不为人所知,孤独地在边垂监狱里等待黎明的到来,而我们像猪一样幸福的活着。

判海涛19年是他们决定的,海涛的朋友和同道们,我们要共同努力,让海涛不用坐牢那么久。”

人权捍卫者张海涛简介:

张海涛,1971年出生在河南南阳正平县。九十年代从国企失业下岗后于95年去新疆发展,举步维艰的从事电信产品的零售。2009年回南阳渡假,却被新疆警方以诈骗罪抓回新疆。关押近2个月后,又无罪、无名、无说法的释放。

此后开始接触司法、维护个人权益,因而对中共现行司法体制的本质看透看淡。此后,经常在网上发布对政府和时局的看法或意见。此前曾是权利运动网站的义工。

2015626日,以“煽动民族仇恨罪”被乌市国保抄家刑拘。2016115日被乌鲁木齐中院一审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处有期徒刑15年、“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