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6年3月16日,广州三君子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被公权力构陷坐牢已整整22个月。近日,上海人权捍卫者给广州三君子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寄了明信片,表达对唐袁王的支持和声援。
同时,上海人权捍卫者钱红丽、金光花、沈品花、吴银花、贺琴秀、魏勤、张平、孙小琴、陈文龙等再次上街拉横幅发声呼吁:“强烈要求立即释放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中国甘地唐荆陵律师无罪”、“
强烈要求立即释放中国甘地唐荆陵律师”、“支持唐荆陵弟兄向上帝和人民上诉”。为狱中良心犯、政治犯不断呼吁和发声已经成为上海人权捍卫者经常要举行的公民行动,他们向以此唤起人们对狱中受难者的更多关注。
唐荆陵的“不上诉”是其倡导和推动公民不合作理念的具体运用,是不承认这个以构陷为使命的独裁政权“法庭”的合法性,是真正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唐荆陵并没有放弃上诉,他是向上帝和人民上诉。因为唐荆陵信靠上帝,知道上帝的审判是公平公正的。世人都犯了罪,没有一个罪人能够逃避上帝的最终审判。人民那里是迟早会来的世俗审判,坚信这种世俗审判绝不会缺席,一定会来临、很快会来临。
2014年5月16日,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因传播“公民不合作运动”理念的5本书籍:《从独裁到民主》、《粉碎邪恶轴心》、《草根群众组织》、《自我解放•终结独裁政权或其他压迫的行动战略规划指南》、《论战略性非暴力冲突:关于基本原则的思考》和推动“六四静思节”行动而被广东省广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6月21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2015年6月19日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7月23日上午8点30在广州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2016年1月29日宣判。唐荆陵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袁新亭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王清营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唐荆陵当庭表示不上诉(法律己死,非法审判),只向上帝和人民上诉。而袁新亭、王清营已向广州高院提起上诉。
唐荆陵:1971年12月15日出生,基督徒,湖北省荆州市人(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编号:00135)。广东省汕头市某化学工程类单位技术人员,原上海交通大学广东校友会理事,知名人权律师,《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的首倡者和积极推动者。他致力于推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希望借此带来民主和自由的中国。其设计的公民不合作运动主要包括内容:
1.赎回选票行动(不参加不公平的选举)
2.关注疫苗安全、精神病强制收治滥用3.六四静思节行动 (以静思方式纪念六四)
4.429林昭纪念日悼念 (4.29日集体到林昭墓前悼念)
5.民心片行动(向政治犯寄送明信片)
6.告别专制倒计时行动 (预设中国专制政权还能维持十年,然后不断倒计时)
7.自由民主文化衫行动(将宣传自由民主的口号印在衣服上)
8.583行动(要求工人5天8小时月薪3000元待遇)
9.普惠制基本养老金(老人最基本养老金550元人民币)
10.废除户籍隔离
11.平等待遇(军转、民师、下岗、同工同酬)
12.MZ行动(网名以MZ标注代表民主)
13.反暴政(强拆、强征、强计、火化、城管)
14.反奴工蓝丝带行动
15.接力签名救援行动(黄丝带行动)
16.清除洗脑教育
17.废除退休双轨制
18.模拟公投、五区公投(香港)
19.反岐视(乙肝、残疾、妇女权益等)
20.反盘剥(出租车、公营事业、乱收费)
21.反垄断(开放投资)
22.土房运动
23.非暴力普选八条等等
关注广州三君子:
唐荆陵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广州市第一看守所1503-14A1020 邮编510435。
袁朝阳(袁新亭)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广州市第一看守所1404-14A1018 邮编510435王清营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广州市第一看守所1409-14A1019 邮编51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