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3月24日星期四,本网获悉:昨天(3月23日)下午2点,上海维权人士姚敏华在上海虹口区法院诉被告虹口公安分局非法拘禁一案,众多维权人士前去学法旁听,虹口法院门口保安阻拦不准进入。
姚敏华要求审判长公开审理请旁听者进法庭,被审判长拒绝后,姚敏华申请该审判长回避,故今天庭审暂停。依法维权,报团取暖,抗争才会胜利。
附: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笔录 (姚敏华记录)
时间:2016年3月23日 下午 2:00点
地点:第十八法庭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 黄宇姣
代理审判长 张忠
唐尚德
书记员 何宇欢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略 )
核对到庭当事人身份情况。
原告:姚敏华,女,1958年5月25日出生,汉族,家住本市虹口区江杨南路……。
被告: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嘉兴路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局长未到庭)由嘉兴路派出所的副所长代替出庭。
委托代理人:不详
审: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现在开庭,今天对原告姚敏华诉被告虹口区公安分局的行政拘留处罚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审: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与本案有利益关系,可以申请回避。原告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原:我需要申请回避。
审:原告要申请哪位回避。
原告:你,审判长(原告气愤的举起手指向审判长)。
审:要求审判长回避的理由是什么?
原告:(义正言辞的回答)理由很简单:1.把大的、空闲的法庭关闭着,提供给我们只能坐8个人的小法庭。2.你阻扰我们公民学法、懂法。所以我要你审判长回避。
审:审判长是否回避要由院长决定。
(说完退庭去请示院长,约十几分钟后)副审判长出来宣布:“院长不在,休庭延期审理。”
以上开庭笔录是当事人姚敏华真实的记录并提供(因为法庭书记员何宇欢不提供庭审记录)。
当事人提供:姚敏华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