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1日星期一

狱中人权捍卫者于世文先生正告郑州管城区法院任凯审判长的公开信


郑州陈卫(于世文妻子)注:这是我先生于世文从牢中写给主审法官任凯先生的一封信,今天(2016年3月21日)已托马律师交给了任本人。


任凯先生:
     
我于一年前在看守所收到管城区法院2015117)号通知,告知由你“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2015211日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于世文犯“寻衅滋事一案”。一年多来,你作为审判长,对我的案件不开庭不审理不结案,对我个人不理不问不判不放,只会一个字:拖。一不留神你靠拖创出了一项中国之最----刑事案件一审法院受理后最长开庭审案时间!无疑,你也成了中国最能拖延案件的法官。
      
国家规定看守所是临时羁押场所,它在活动空间、起居环境、卫生设施、饮食标准等诸方面都是临时性并相当简陋的,完全不同于关押服刑人员的监狱。许多曾经或正在被临时羁押在看守所的人都有下地狱般度日如年的感受。我于20145月被羁押,至今已近两年,而由于你的司法不作为故意拖延就“临时“了我一年多,占一个人生命中有限青春的几十分之一。腐朽昏庸的咸丰皇帝曾痛斥他不作为的海防将领”不死不降不走,不战不和不守,天下奇闻,古今少有。“你也一样,你的不作为和清军将领如出一辙,就两个字:开溜!一年多来你开溜到哪里去了?共产党真是腐朽的满清王朝吗?养了像你这样不作为的法官,党大张旗鼓着力推行的全面依法治国举措靠你们这些司法人员实施不半途而废才怪!
     
我是单人单案,案情简单明了,但由于涉及敏感问题,你和合议庭不敢独立作出无罪或有罪及如何量刑的判决,需层层汇报请示,这虽然玷污了神圣的法律,严重侵害了我的权益,但基于中国体制的特殊性,我能够理解。可法律规定,一审刑事案件须开庭审理,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你公然一年多拒不开庭《你懂得,开庭并不等于判决》,不给我对单方面指控任何自我辩护和说话的机会,不给我与86岁来日几多的七百多个日子里对儿子昼夜思念肝肠寸断的老母亲利用公开开庭合法见上一面,哪怕是看上一眼的机会,这是我万不能原谅的!给我开庭(哪怕是庭前会议),让我说话,让我与老母亲相见,这种在中国谁都知道是走走过场的形式,既是你的工作职责,也是作为一个法官的职业操守,你根本无需请示,无需“枪口抬高一厘米”就可做到。而事实是你宁愿开溜,宁愿靠拖创出中国之最也不去做。你这种玩弄法律的下三滥伎俩,不仅亵渎了法律,也击穿了作为一个人的起码人伦底线!
     
目前,司法改革已由试点向全国全面铺开。改革的主线就是推行主审法官制,落实办案人员责任终身制。国家领导人多次指出,司法改革是一场攻坚战,一定要打赢这场战争。不要以为听上级指示按上级要求逃避你就能逃脱责任,你是本案审判长,你没有申请自我回避,我也没有请你回避,所以,任凯先生,我正告你:我将终身追诉你的责任,你将终身被我追诉,无论你在天涯还是我在海角。
          
于世文
20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