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际媒体:我控诉上海政法机关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政治民主权利,控诉上海政法机关对我长期迫害。
我是家住上海的中国公民倪天英,55岁。公民可以自由行使在互联网上和互联网下不受限制的言论自由权,但上海政法机关违反中国宪法和“世界人权宣言”,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侵犯我言论自由权,践踏人权,非法侵犯我的住宅。
2016年3月11日18点50分,以我在数个時政QQ群发表反中共言论为由,三名国安和公安(古美路派出所)敲我家门找我。我有权拒开家门,但国安和公安违背我意愿,采用国家恐怖主义高压手段,通过连续不断大力敲门,不断在我家门口拨打我电话(对方号码13761998772)来胁迫我开门。最后我恐惧于政府的强权与淫威被迫开门。
我要求在家门外谈,但他们闯入我家里,要我停止发表并删除在時政QQ群的反政府言论,否则在一定数量后对我追究。
我跟对方说:“自由表达思想是公民基本权利。我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利在互联网发表言论,政府就派人到我家对我警告威胁吓阻,但具有鲜明对照的是,过去四年多来我不断向政府所有职能部门申诉控告上海政法机关对我的违法和迫害,政府却从未找过我。既无来函,也无来人。始终不理睬不解决我的诉求”。
对方回答:“这是两码事,你有冤案可以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诉”。
从我四年多来的申诉经历和结果来看,对方这一回答就是在耍流氓无赖。事实证明中国根本不是法制国家,而是一贯用谎言欺骗世界的司法黑暗,政法恐怖的法西斯国家。因为在中国我不但没有尊严,连基本人权,生存权和救死扶伤送医救治权都被剥夺。
2006年6月上海国安和公安以我在“政治论坛”和“中国政治”等Google网上论坛撰文揭露中共罪恶而对我政治迫害。博讯网、大纪元等十几家美国媒体以我“因言获罪”而作报道。
2011年6月20日,我在跟各方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向商家维权而被三名壮汉毒打,我三根肋骨被打断构成伤残。但上海公安不但不对躺在马路上的我救死扶伤送医救治,反而把我关进古美路派出所,非法剥夺我人身自由,并用威胁手段不准我验伤。我十次向李坚警长和处警要求验伤救治,但十次遭到警方不给予理由的拒绝。警方还警商勾结,包庇凶手,当场放走这三名刑事罪犯。
美国之音在2011年8月5日采访我并以“艰辛维权路,毒打,劳教,有冤难诉”为题,报道我的遭遇。警方还剥夺我的知情权,不履行相关告知义务,欺负我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权利,刁难作梗,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歪曲捏造事实,欺骗误导等违法违规手段处理该案。后来我从各方获知真相后和心脏搭过两个桥的80岁母亲不断上访申诉,多次奔波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之间。但闵行公安,检察院,法院相互包庇,相互踢皮球,当面一再拒绝受理我要求公诉和追究三名故意伤害罪凶犯和犯有迫害虐待罪,渎职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罪,非法拘禁罪的李坚警长和处警刑责的诉求。
我们继续不断向下列部门和官员写信控诉:闵行检察院(2011年8月15日,10月17日),最高检察院(8月15日,10月17日),温总理(8月26日挂号信,10月17日挂号信),俞正声市委书记(11月4日),孟建柱公安部长(11月15日挂号信),刘金国公安部书记(11月15日挂号信),中纪委监察部(11月22日),2014年9月15日当面交给中央巡视组的控诉信,2015年6月12日给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挂号信,高检侦查监督厅长黄河挂号信,6月13日给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长宫鸣挂号信,6月15日给高检控告检察厅长穆红玉挂号信,但始终没有结果。致使三名凶犯和多名违法处警至今逍遥法外。
李坚警长因为迫害我有功,在2011年底获得2011年度上海十佳社区民警称号和2011年度上海平安卫士候选人(经我投诉未当选)的荣誉,古美派出所长沈志平在2012年1月获得2011年度上海市十佳派出所所长的称号。
上海警方蓄意对我报复,虐待和迫害,我在中国长期申诉无门,很无助。因此我向各国际媒体求助为我发声,对我声援,并通过国际媒体让民主国家政府和司法部门及国际人权组织了解我的遭遇,并向中共当局进行政治和司法干预,要求中共政府解决我在2015年给王岐山和三位高检厅长挂号信中所提的诉求。
公安已建立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冤假错案要终身追责。我强烈要求清算迫害者,公诉和追究三名凶犯和李坚警长及处警的刑责,对我进行国家赔偿。再一次恳请各国际媒体为我伸长正义!促使中共政府解决我的冤案。谢谢。
中国公民:倪天英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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