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30日星期六

沈良庆在林昭纪念日前夕被合肥警方绑架经过(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428日,安徽异议人士沈良庆准备外出时被合肥警方强行绑架到芜湖路派出所非法拘禁24小时,目的是禁止他出门,防止他在4.29林昭殉难日与莫须有的朋友共同拜祭烈士墓。

当天中午1220分,沈良庆刚走到小区门口,就被早已守候在此的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芜湖路派出所负责国保的副所长黄升云率四名身份不明者拦截,问他要去那里、干什么,他说没有义务回答这些问题。黄所长要他到派出所谈谈,他问:有传唤证吗?黄说老朋友谈谈心要什么传唤证。沈说既然是朋友之间谈心就不能强求,自己还有点事,以后有机会再谈。黄改口:有传唤证,到派出所给你看。沈良庆说没看到传唤证没义务跟你走,除非你们暴力绑架。黄又改口现在警方口头传唤你。沈说别跟我来这套,你把适用口头传唤法定条件说给我听听,看看哪条对我适用。这时四名身份不明者跟黄所长一道把他团团围住。他看无法摆脱,一边斥责“你们想非法绑架啊”,一边说明自己还要赶火车,误了点你们要负责补偿。黄所长答应事后支付车票价款。沈良庆考虑现在经济不景气,国家财政困难,同志们开支又大,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要求对方暂缓绑架,让自己先回家叫儿子帮忙退票,警方只要补偿20%退票手续费就行了。黄所长不同意,他只好电话通知儿子联系退票。然后拨打无锡华春辉、王译夫妇手机,准备告知无法去看望他们。黄试图阻止。他说你们连传唤证都没有,凭什么不让我打电话。结果一个关机,一个无人接听。他只好拨通杜延林手机,让他帮忙转告王译夫妇自己去不了无锡,刚说出自己被芜湖路派出所黄所长带人绑架,手机就被黄抢走。他怒斥对方:没有传唤证,我不可能主动跟你们去派出所,除非你们暴力绑架。随即张开两臂,被两名暴徒一左一右架着胳膊绑架到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警方将沈良庆带到办公区党员会议室,宣布口头传唤8小时,他拒绝接受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非法传唤,称自己遭到暴力绑架和非法拘禁,一旦恢复自由,第一件事就是去检察院控告,如果检察院跟警方穿一条裤子拒绝受理,接着就控告检察院徇私枉法。为了避免刑事犯罪嫌疑,警方遂根据所谓网上言论随便捏造一个“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唤证,给他看了一下,说离开时才能给他。

因为并非真要调查什么“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唤变成拖时间的警民茶话会。所长、教导员等人轮流过来陪他恳谈。闲谈中,警方认定沈良庆购买到无锡高铁票只是一个幌子,旅行目的地是苏州,“去苏州干什么,你不说我们也有数。”他被警方误判使自己沦为暴力绑架和非法拘禁受害人,搞的哭笑不得,否认也没用。种种迹象表明,警方一直对他进行严密的实时监控,掌握其一切行踪并根据需要作出反应,这次绑架和非法拘禁,后来决定延长到24小时,加重打压后再卖个人情,提前一小时释放,这一切都是躲在幕后的老朋友合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直接策划、指挥和操纵的。期间,上厕所都有两名协警一前一后跟着,晚上在会议室由四名协警整夜看守。

尽管一开始就表明自己是被绑架来的,不会接受询问。晚上,为了坐实确系“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被传唤,警方还是将沈良庆带到询问室询问。他现场向负责询问警员王建军报警:我被芜湖路派出所黄所长带人绑架到这里,请你受理并依法传唤涉嫌绑架和非法拘禁的黄所长等人,你应该询问他们,而非受害人;我不会回答任何问题,也不看笔录、不签字。王警官坚持询问,沈良庆只好不再开口,询问也到此结束。

翌日11时离开前,黄所长付给沈良庆30元手续费,却不提传唤证。沈良庆提出要传唤证,对方只好实话实说:我们是老朋友了,你拿到传唤证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是给我增加工作量吗?为了给“老朋友”一个面子,他答应不要求复议和诉讼,才拿到本来就应该给当事人的传唤证。但拒绝了对方接着提出的不对外声张此事过分要求,明确告知一回家就会将被绑架和非法拘禁真相告知外界。至于将来是否追究刑责,双方并未涉及。刑法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也不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

附:传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