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6日上午69名上海公民集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落实1016名上海市民联署致函国家主席提出的主张与三项请求,督促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依法处理违法的法官,保卫立案登记制,要求回复冯正虎等66名控告人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控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的处理情况。
大家推举5位代表(冯正虎、郑培培、乔纪花、刘国芳、徐佩玲),但由于人大接待室保安人员自主决定提早不登记来访人员的身份证(约10:30),限制每日的接待人数,5位代表要登记身份证就无法在上午被接待。最后,我们决定不登记身份证,派出冯正虎一位代表进入接待室,与负责人费老师会面,询问控告法官违法的处理情况。
费老师告诉冯正虎:人大重视你们的集访控告,他已书面向有关方面报告,浦东方面也很重视。上一次集访人大(5月9日),冯正虎还向费老师提交刊登在浦东廉政网的报道《巾帼花开别样红——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并予以投诉。这篇报道违背事实,涉嫌污蔑造谣起诉人,现在浦东廉政网、浦东建党网上已撤下这篇报道文章。
下午1点30分,36名上海公民集访上海市高级法院,郑培培及戴中耀,丁菊英,鲁俊等代表询问冯正虎等66名控告人致上海市高级法院控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童凌的处理情况,并向崔亚东院长提交相关控诉材料,由法警负责人代表院长接收。本次活动前后一小时,在洋溢和平理性有序的氛围下落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公民代表将每周去人大、高院询问,人大常委会如何监督高院,上海高院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处理违法的法官?我们将拭目以待,日日监督。
法律监督人:冯正虎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