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本网从刘晓原律师的微博上得知,今天下午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法院突然电话通知刘律师,称受南通市中级法院的委托,明天上午九点在海安县法院第二法庭对夏明礼、孟海霞夫妇污染环境罪、妨害公务罪宣判。孟海霞的另一位辩护人张建平没有接到电话通知。夏明礼的辩护律师常伯阳也是于今天下午15点突然接到宣判的电话通知。
刘晓原律师的微博称:今天下午,有一个未接来电,号码显示是海安县法院唐法官(案件一审时,我手机存入她的办公电话)。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案件发回重审了,后一想不可能,因为二审还没宣判。我赶紧回拨过去,唐法官说,海安县法院受南通中院委托,代为对孟海霞、夏明礼妨害公务、污染环境一案作二审宣判,时间是明天27日上午九点,在海安县法院第二法庭宣判。我问她,为何不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前三天通知辩护律师?唐法官不作解释。
孟海霞关押在南通市看守所,其丈夫夏明礼关押在如皋市看守所,夫妇俩一审各被判有期徒刑3年。南通中院对孟海霞夫妇的上诉案,不仅不开庭审理,而且非法剥夺孟海霞委托张建平担任辩护人的权利。在该案的审查起诉和一审阶段,张建平都是孟海霞的辩护人,也在法庭上对如皋市公安、海安县公安、海安县检察院联手制造的伪证驳的体无完肤,但海安县法院在幕后官僚的操纵下,依然无所顾忌地作出枉法裁判。现在南通市中级法院就连二审宣判权也要委托给一审法院行使,实在是少见。
2016年4月16日,张建平曾经专门写信给南通市中级法院的院长陈荣庆,告诉他二审的审判长杜开林非法剥夺辩护人资格,最终会因二审程序严重违法而导致判决无效。今天,刘晓原律师告诉海安县法院的唐法官,自己现在就在江苏,法院不依法提前三天通知辩护人参加开庭宣判的做法严重违法,自己不会参加如此非法的庭审活动。唐法官听后似乎有一种如释重负的高兴,说你不能来参加宣判没关系。
在江苏省如皋市与海安县境内,很多地方都是被铝锭加工厂废弃的成千上万顿的铝灰,废弃者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环保局的一把手也从没有被追究过失职、或渎职罪,因为铝灰不在国家的危废名单中。然而到了孟海霞,三年前在自己房屋的低洼处填埋了几十吨铝灰,因替父亲维权而被“污染环境罪”“妨害公务罪”构陷。
江苏常州外国语学院发生毒地事件后,海安的老百姓发现海安的毒地、毒气更多,污染也更严重,遂纷纷向有关部门与媒体举报。2016年4月20日,海安县县委县政府的官员们开始害怕在风口浪尖丢了乌纱帽,赶紧偷偷发文通知对工业园区的化工厂停产整顿。
一个全国有名的环境污染重点县,没有对真正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与制止,其辖区内的人民法院,却敢助纣为虐对无辜者孟海霞夫妇俩作重罪判决。孟海霞在一审法庭上驳斥“私法”人员说:如果铝灰有毒,我把有毒铝灰的填在自己的房屋下,我是不是有精神病啊?这么多人把成千上万顿的铝灰废弃在大河边,如果有毒该被治罪,那么你们为什么不抓一人?
今天南通“私法”院突然告知要二审未经审理就宣判,如此藐视法律,应是出于自己犯罪后的拼命维稳,担心民众围观的“稳定压倒一切”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