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获悉,今日(2016年5月29日)刘晓原律师来消息称,5月20日10时30分,新疆喀什访民王增营、张培凤夫妇涉嫌“敲诈勒索(法院、政府312万元)罪”案件已在阿图什市法院第二次开庭,晚上20时30分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王增营、张培凤夫妇虽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却构成“寻衅滋事罪”,因此判决王增营有期徒刑三年,张培凤有期徒刑两年,缓期执行三年。王增营、张培凤当庭表示上诉。
新疆阿图什市法院决定变更张培凤的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2016年5月24日,阿图什市法院已向二被告人送达了判决书。2016年5月27日,王增营就此向克玆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提起上诉,请求改判无罪。
附:农民王增营、张培凤夫妇敲诈勒索案由来
新疆喀什访民王增营、张培凤夫妇因一起土地租赁纠纷,打了6年官司,历经三级法院十二次裁判,最终胜诉。但王增营却认为,尽管最后胜诉,可是喀什市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违法提起再审和错误执行”,给他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而他必须申请国家赔偿312万余元。然而喀什市法院却驳回了他的赔偿申请。其夫妇二人不服,随后多处上访,最终遭当局指控涉嫌敲诈勒索法院和政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