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8日星期三

就吴良述律师被殴打侮辱撕裤非法搜查案调查结论 覃臣寿律师的独立声明


秉持理性、良知,独立发布声明如下:

一、事实不清,道歉无用。暂时不接受在没有看到所有监控视频之前、所谓“初步调查结果”偏离本来事实颇多、本案有关涉案人员并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的强制道歉。有关方面的强制安排与逼迫,均无法律和事实依据,后果由逼迫方负责。

二、吴良述律师到青秀区法院系履行律师的利他职务代理行为,与为争取自己利益而上访信访的人员有本质区别。公正性、合法性、独立性存疑的所谓“联合调查组”的所谓“初步调查结果”无法合理解释病例所记载的“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前胸、双膝、双手)”“胸部淤肿、局部压痛”“手部多达三处大小23mm皮肤划伤”“双侧膝关节内侧皮肤淤肿”“腹部轻叩痛”受伤事实,无法解释吴良述律师被多人夹击、跑出信访室后又被粗暴抓回殴打的事实,而当时还有法官在场。

三、吴良述系被殴打无疑。以一分钟内连续实施:抢夺手机、背后控制、关门、放倒在地,脚踏胸部等动作的连贯性,推导出涉案人员没有伤害吴良述的主观故意,没有法律依据;推导出不属于殴打的结果,更是强词夺理,玩弄文字游戏,糊弄天下苍生。

四、强烈要求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提供便利查看核实完整的监控视频。

五、公民有权在公共场所监督公职人员的公职行为,监督方式当然包括录音、拍摄。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
覃臣寿  律师
2016 6 8   凌晨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