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本网获悉:湖南长沙宁乡县公民欧泉江、张海龙因为参与2016年6月27日反对在宁乡兴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抗议活动,于昨天(6月28日)遭当局以涉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为由刑事拘留,现被羁押在宁乡线公安局看守所。
欧泉江的家属今天(6月29日)上午才拿到拘留通知书,现在看守所为其存钱物,但看守所说网络系统故障,只能存钱不能存衣服被褥。
湖南省长沙市兴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计划,与其他省市一样受到挑战。为环境权抗争的民众利用网络力量号召反抗,数以千计的民众到县政府集会后表达诉求,宁乡县公民欧泉江、张海龙竟然被当局以涉嫌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等罪名刑事拘留。当局同时还在通缉另两人。
据长沙市宁乡县公安局微信公号28日发布消息指:周一(27日)涉及垃圾焚烧项目的集访事件,当中4人采取非法方式反映诉求,策划、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宁乡形像。
通告中称,公安机关现已查明,两名分别26及29岁男子,通过其所建微信群,编辑和转发文字信息煽动群内人员,参与27日上午县政府的非法集会。二人均已涉嫌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等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此外,一名女子通过微信群转发文字煽动群组内人员,到宁乡县白马桥街道爱琴湾小区门口非法集会,同日下午,另一名男子亦是通过其所建的微信群煽动他人,欲于周二上午到宁乡县人民路步行街再次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二人现正在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