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6日上午,我们在大理白族自治州看守所会见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李婷玉。李婷玉告知我们,她于6月15日中午外出取快递时,被几个不明身份的人拉扯,随后被带上一辆没有车牌的车,她由于害怕呼喊救命,又被强制戴上黑头套。她表示主要被讯问了在博客、twitter等平台记录公共事件的事情,并没有虚构信息,只是对信息进行整理和记录。下午,我们到大理市公安局递交了相关手续。同时,我们认为李婷玉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办案人员仅告知了我们本案涉嫌的罪名,拒绝告知我们案情,表示将会在法定期限内报捕。
我们认为,这种基础记录工作类似于信息的“搬运工”,不仅需要专业的技能,还需要超乎常人的毅力。一些学者亦公开表示对卢昱宇和李婷玉工作的赞赏和支持,认为这种记录有益于一些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他们的记录行为若入罪,是很荒谬的。
会见时,瘦小的李婷玉看起来有些憔悴,当我们告诉她朋友们都很关心她时,她几度哽咽,表示十分感谢关心她和卢昱宇的朋友们,也嘱托我们转告她家人不要担心她。
葛永喜、黄思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