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星期五

湖南吉首访民黄光生党的生日天安门广场献礼:党给我条活路!——人民法院何时才能依法裁判?请公检法不要践踏法律!


上访维权案由一:湖南省吉首市河溪镇马鞍村六组维权人士黄光生是2013年因其妻的交通事故,吉首市交警有法不依,从不作为到乱作为。黄光生为其妻讨要医药费的过程中被交警群殴致伤致残(九级伤残,断了四根肋骨,邵阳司法鉴定为依据),在市交警对的支持下,湘西州人民医院在当日的病历做假(经2014年邵阳司法鉴定,在邵阳市检察院和邵阳监狱申请司法鉴定发现其漏洞百出,其家属多次回湘西州人民医院找事发当天的主治医师查核原因,该医生多次更改病历为依据,)栽赃陷害,冤狱一年。

上访维权案由二:2014年吉首市人民政府非法强占黄光生的责任田地,黄光生要求政府征用土地的政府信息公开及相关征地的国家法律法规,吉首市河溪镇马鞍村三级政府一直没有给黄光生合理、合法的答复,未经得黄光生及家人的同意夷为平地。

吉首市人民法院枉法裁判的事实是:一、吉公(河)决字[2015]第1884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黄光生在北京市中南海附近非法上访。并多次被北京市公安局训诫,被北京市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截获并依法训诫,2015122114时许,维权人士黄光生与其妻张三元被河溪干部送至吉首并送至河溪派出所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黄光生进行行政拘留五日的合法性是完全强奸了法律。法院只采用了被告吉首市公安局的四组证据(详见附件),而对原告黄光生六组证据视而不见,睁眼瞎!特别是第四组证据EMS快递单,证明向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申请信息公开凭证;第五组证据《登记回执》证明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收到原告申请信息公开材料并予以受理登记;第六组证据《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证明原告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北京市公安西城分局未制作,该信息不存在。以上三组证据完全可以证明黄光生并没有违法事实存在,即使是违法,也应该是违法事实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做出治安管理的处罚。

以上足以证明是当地地方政府打击报复,公检法就是地方政府的看门狗。这样的政府、这样的法院不配称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打着人民的旗号,欺压人民,践踏宪法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知人民何时才能感受到法律是人民的护身符!

维权人士:黄光生
联系电话:1310027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