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7月18日,本网获悉:江苏盐城中院包庇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陈福海偷油注水而枉法作出驳回张汉斌申诉通知。
2016年7月12日,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三年三个月的张汉斌之妻杨萍,收到了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23日作出的(2016)苏09刑申1号《驳回申诉通知书》,以原一、二审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恰当为由,驳回张汉斌的再审请求。
案件经过:
申诉人张汉斌,是江苏省盐城市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以下简称“盐城直属库,法人为陈福海)的一名普通员工。
盐城直属库委托大丰市新海油脂公司(以下简称新海油脂,法人为朱德伟)收购油菜籽,加工并以国家临时存储油就地储存。
2013年2月3日,盐城直属库法人代表陈福海向大丰公安局小海派出所报案,称2013年1月30日,发现直属库组织大丰新海油脂储存的国库菜籽油,由盐城直属库直接监管的2011年9月存储的12号油罐和2012年7月储存的23号油罐下层全部为水。
接到报案后,2013年4月14日大丰公安局刑事科技术室作出(公)大勘(2013)186号现场勘验记录,国储油被盗的损失测算,合计注水589吨,折合菜籽油559.55吨,按当时菜籽油1.04万元/吨计算,造成中央政府的储备菜籽油损失614.4万元。
张汉斌是盐城直属库派驻大丰新海油脂油库的巡查员,2012年6月到2012年8月期间,负责巡查大丰新海油脂的国库油检验,而案发是2013年1月30日,这个时间距离张汉斌离岗已半年之久,且根据2012年大丰市新海油脂公司油脂库验收资料以及2012年大丰新海有限公司油脂库验收资料的证据足以证明张汉斌在任巡查期间,新海油脂公司相关油脂库存皆为正常。
然而,案件的审理过程却出乎意料:
首先,大丰检察院将能证明张汉斌无罪的材料隐匿,不提交法庭。(张汉斌原始笔记本,大丰检察院法庭不出具)
其次,张汉斌在进看守所前,就受到了大丰检察院黄健、陈鑫、王忠祥、杨磊的诱供、指供、变相逼供,被骗称:态度好能早点出来,最重只是判缓。要考虑小孩面临高考,而且反复检察机关疲劳审讯无奈之下,张汉斌被迫做了违心的笔录。
离奇的结果是,第一被告邵红旗判缓刑回家了,第二被告李学富判缓刑回家了,作为第三被告的张汉斌,因不认罪,却被判实刑三年三个月!而真正的罪犯大丰油脂公司法人代表朱德伟则仅仅以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2014年4月16日刑满释放)。
张汉斌妻子杨萍说:“这是一起典型的司法腐败案,我老公只是替罪羊,真正的罪犯是陈福海和朱德伟,还有滥用公权制造这起冤假错案的公检法办案人员。如果没有陈福海的指令,邵红旗(住库保管)是不敢私自开锁让朱德伟抽油注水,注水589吨,抽油559.55吨,这么大工程难道是小偷小摸能做成?
陈福海不惜一切代价买通8县市的公检法,让底下职工坐牢,为自己逃脱贪污受贿的罪名,朱德伟的来往资金大部分用自己的农行卡和农合银行卡流入自己腰包,用于贿赂陈福海等人,如果朱德伟交代了钱的去向怎么办?所以陈福海拼死也要保住朱德伟。
大丰公检法和盐城中院为包庇陈福海等人违法犯罪,不惜滥用公权,恶意制造冤假错案,我会为夫申冤,不惜一切为了讨回公道。”
杨萍联系电话:18961978311